- 索 引 号:QZ06905-1030-2021-00150
- 备注/文号:晋政灵〔2021〕11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5
晋政灵〔2021〕111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灵源街道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
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工作点、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灵源街道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5日
灵源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方案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和要求
(一)集中登记期: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集中缴费期:2021年10月10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补缴期: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补缴期。其中,在2022年3月10日(含)前办理参保缴费的,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2022年3月10日后办理的,除职工基本医保停保3个月(含)内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以及新生儿、农村低收入人口等人员外,缴费后60天为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二、筹资标准
2022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80元/人(包括镇级补助1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30元/人。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仍按330元/人标准缴费;2022年7月1日起补缴的,补缴人员(新生婴儿、职工医保停保3个月内转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除外)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三、参保范围及减免对象
(一)参保范围:
1.除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外的晋江市户籍城乡居民;
2.晋江市行政区划内就读的大中专、技校学生;
3.驻晋江市武警官兵;
4.在晋江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5.持有晋江市有效居住证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保的人员;
6.已在晋江参加基本医保流动人口的子女。
(二)减免补助对象类别:
1.全部减免补助对象共17种,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包括:特困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中享受40%救济的人员;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居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生独女户和农村居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经卫健部门确认后的夫妻和未满18 周岁子女;其他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即,扣除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离休干部遗属;符合《晋江市帮扶生活困难道德先进人物的实施意见》(晋文明委〔2012〕10号)要求并获市文明委审定的道德先进人物;革命老区(基点)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农村居民计生纯女户(农村符合计生政策生育两个以上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经卫健部门确认后的夫妻和未满18 周岁女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部分减免补助对象共2种,包括: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30%由参保人缴纳,其余部分由本级财政补助;农村居民计生独子户,经卫健部门确认后,该夫妻和未满18周岁儿子,个人缴费部分由本级财政给予补助30元。
四、参保登记
(一)已在我街道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
(二)在我街道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群众,可通过“闽政通”APP办理线上参保登记,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办理线下参保登记,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不得选择性参保。居委会在参保居民提交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材料后,同步将参保登记表、信息变更表电子表格发送至街道卫健办,卫健办将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泉州市医保中心晋江分中心,新参保人员完成信息录入后仍通过村级e点通平台上传照片。泉州市医保中心晋江分中心要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准确无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并通过省级信息共享平台传送税务部门。相关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彩色相片1张;
3.在晋江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提供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当年度新增参保人员登记,包括:未参保新生儿、泉州范围外户籍迁入且未在泉州范围参保过的人员、持有效居住证新增办理人员等,应填制新增参保人员花名册;
5.当年度户籍人员增减变动,包括:泉州范围内已参保人员户籍迁入、户籍迁出、死亡人员等,应填制迁入、迁出人员花名册。
(三)补缴期内,城乡居民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或泉州市医保中心晋江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四)今年9月份新入学大中专、技校学生,按参保登记时间确认医保关系,2021年9月至12月不需缴费,只缴纳次年度的医保费。2021年9月至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从完成缴费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在校大中专、技校学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在校所有学生参保档案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员名单,通过各高校医保服务专员联系参保事宜。困难学生对象的认定,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我街道已参加基本医保且新生3个月内因病夭折婴儿的父母,以及无身份信息的人员,可到泉州市医保中心晋江分中心为婴儿(或本人)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六)革命老区(基点)村60周岁以上(1962年1月1日前出生)老年人减免名单,由各社区组织摸排、汇总造册;其他减免补助对象由组织部(老干局)、文明办、民政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汇总造册。泉州市医保中心晋江分中心根据相关业务部门报送的材料汇总录入系统后,将减免对象的身份信息和应缴金额通过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接收的应缴金额进行征缴。对于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认定的减免对象,由泉州市医保中心晋江分中心将新增减免对象的身份信息和应缴金额传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按规定征缴;对于已参保缴费的减免对象,由泉州市医保中心晋江分中心办理退费。
五、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掌上、自助、实体”等多元缴费渠道,由缴费人自行选择便捷渠道完成缴费。
(一)掌上缴费。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闽税通APP、云闪付APP及各商业银行APP,或通过支付宝完成缴费。
(二)金融普惠点缴费。城乡居民(在校大中专、技校学生除外)可持相应的银行储蓄卡到金融普惠点刷卡缴费。
(三)网上缴费。各社区居委会及大中专、技校的经办人实名认证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为所属辖区(学校)的参保人批量缴费。
(四)银行网点缴费。城乡居民可通过税务合作商业银行网点办理缴费。
(五)办税服务厅缴费。城乡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联卡,到参保登记地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六、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医保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社区、各工作点、直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部署,加强绩效考核,确保所辖区域城乡居民“应保尽保”。要强化“政府主导、镇村联动、部门配合、税务征收、多元缴费”的征缴模式,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组织缴费、宣传引导工作纳入日常重要工作日程。按照户籍和居住证办理归属,各社区、各工作点、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或调整充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小组,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入户宣传动员,扎实推进参保登记、缴费,确保辖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如期完成。
(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着力解决参保缴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社区负责参保登记的统筹管理,完善参保人基础信息,提升参保质量,防止“漏保”“断保”,避免重复参保;基层税务部门负责医保费的征收工作,及时通过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向医保部门反馈征收情况;街道卫健办负责落实参保对象财政补助资金、本级专项保障项目资金、镇(街道)工作经费保障和其他工作经费;宣统办负责核查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及收养人员参保动员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提供户籍人员及有效居住证人员信息。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工作。
(三)强化督导,落实奖惩措施。街道将要根据任务分配表,及时全面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各社区参保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将根据需要采取领导约谈等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对按时完成任务的社区给予经费补助,截止2021年12月31日,对完成医保参保缴费率未达99%的社区,给予每人2元的工作经费;达到99%及以上的社区,给予每人4元的工作经费;完成医保参保缴费率达到99%及以上且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60%以上的社区,给予每人5元的工作经费。
(四)加强宣传,做好政策引导。各社区、各工作点、直属有关单位要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的宣传引导,特别是在集中参保及缴费阶段,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折页、电视台、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参保登记、缴费流程和财政补助及有关政策的宣传,准确解读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和舆论监测,做好群众疑难问题的解答解释工作,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七、其他
如遇国家、省、泉州市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省、泉州市最新规定为准。
附件:1.2022年度灵源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
人数任务分解表
2.灵源街道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22年度灵源街道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社区 |
2021年度户籍 人口数(人) |
2021年度有效 居住证数(人) |
2022年度应参保 任务数(人) |
|
1 |
林口 |
5366 |
810 |
6176 |
|
2 |
张前 |
2247 |
292 |
2539 |
|
3 |
英塘 |
3542 |
530 |
4072 |
|
4 |
林格 |
1697 |
618 |
2315 |
|
5 |
小浯塘 |
1471 |
495 |
1966 |
|
6 |
灵水 |
5767 |
1286 |
7053 |
|
7 |
曾林 |
842 |
188 |
1030 |
|
8 |
大山后 |
3583 |
338 |
3921 |
|
9 |
大布林 |
1065 |
134 |
1199 |
|
10 |
小布林 |
1209 |
103 |
1312 |
|
11 |
外来工 |
380 |
|
380 |
|
12 |
镇直 |
69 |
|
69 |
|
|
合计 |
27238 |
4794 |
32032 |
附件2
灵源街道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村(社区) |
城乡医保参保人数(人) |
已激活人数(人) |
未激活人数(人) |
激活率 |
60% 激活率 |
差距(人) |
|
1 |
林口社区 |
5195 |
1588 |
3607 |
30.57% |
3117 |
1529 |
|
2 |
张前社区 |
2211 |
556 |
1655 |
25.15% |
1327 |
771 |
|
3 |
英塘社区 |
3487 |
1118 |
2369 |
32.06% |
2092 |
974 |
|
4 |
林格社区 |
1691 |
572 |
1119 |
33.83% |
1015 |
443 |
|
5 |
小浯塘社区 |
1456 |
378 |
1078 |
25.96% |
874 |
496 |
|
6 |
灵水社区 |
5705 |
1650 |
4055 |
28.92% |
3423 |
1773 |
|
7 |
曾林社区 |
835 |
227 |
608 |
27.19% |
501 |
274 |
|
8 |
大山后社区 |
3510 |
936 |
2574 |
26.67% |
2106 |
1170 |
|
9 |
大布林社区 |
1054 |
341 |
713 |
32.35% |
632 |
291 |
|
10 |
小布林社区 |
1190 |
353 |
837 |
29.66% |
714 |
361 |
|
11 |
外来工 |
376 |
126 |
250 |
33.51% |
226 |
100 |
|
12 |
镇直 |
64 |
11 |
53 |
17.19% |
38 |
27 |
|
合计数 |
26774 |
7856 |
18918 |
29.34% |
16064 |
8181 |
|
1.激活率=已激活人数/城乡医保参保人数
2.城乡医保参保人数为E点通参保人数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1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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