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灵〔2019〕94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及晋江市关于治欠保支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结合“强基促稳”工作要求,灵源街道办事处决定,从2019年9月26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要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我街道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几类用人单位:
1.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用工量大的用人单位;
2.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无证照经营、非法运营等存在关停隐患的用人单位;
4.外来人员租用厂房、设备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
5.被投诉举报拖欠工资而列入重点监控的用人单位以及各类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
6.生产经营困难,被列为金融风险重点监控的用人单位。
(二)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2.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
3.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专项检查分阶段进行: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9年9月26日至10月16日)。
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同时,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将欠薪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春节前)。
各工作点、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重点检查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无证照经营企业、外来人员租赁厂房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等,力求做到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落实。特别是对存在拖欠工资2个月以上、涉及人数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要进行重点监控,明确责任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解决工资问题。期间,灵源街道办事处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深入各工作点、社区开展专项检查。各工作点、社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专项检查组的配合,主动深入用人单位查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人单位按期整改到位,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点、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把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作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工作点、社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认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健全治欠保支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运行有序的治欠保支工作格局。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工资等案件,及时报送市劳动保障执法大队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协助各部门做好劳动者工资统计核实、监督发放等工作;规划城建办、社区服务中心、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对本领域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牵头做好本行业劳动争议案件处置工作;灵源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协助处置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安海法庭要及时对恶意欠薪的企业进行财产保全,协助做好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手续,及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进行审理;总工会要做好经营业主和来晋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及时为来晋务工人员提供物质和法律上援助;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坚决纠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违法用工行为。要加强日常重点监控制度,对确定的重点监控用人单位落实监管督改责任。要落实欠薪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对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检查中发现的恶意拖欠工资典型案件、抗拒阻扰行政执法的行为,公安部门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欠薪的用人单位或经营人要纳入信用征信系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四)完善应急预案。要进一步提高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根据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严防事态扩大。同时,要按规定上报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事由、规模、处置措施等基本情况。各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指派人员及时到位,共同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做好材料报送。按照“分级负责和归口管理”原则,要做好宣传引导、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和分析总结等相关工作,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向灵源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1.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社区于每周一报送上一周本辖区劳动保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表(附件1)。
2.各社区于2019年10月16日前报送本辖区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摸底表(附件2)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表(附件3),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送企业(建筑施工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附件4)。
3.各社区于2020年1月21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钢,联系电话:85738195,传真:85738195,邮箱:253353023@qq.com)
附件:1.劳动保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表
2.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摸底表
3.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表
4.企业(建筑施工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