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2-1230-2023-00021
- 备注/文号:晋政梅〔2023〕8号
- 发布机构:梅岭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5
关于印发梅岭街道2023年“三合一”
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梅岭街道2023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5日
梅岭街道2023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常态化高压整治态势,从根本上消除街道“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继续在街道范围内开展2023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深化、拓展、规范、长效”的原则,全力整治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规范监管防范机制,巩固“三合一”场所整治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到2023年12月底,辖区的“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全年排查整改率达100%;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保持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组织领导
由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安办,以下简称街道“三合一”整治办)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要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
四、整治范围与重点
存在人员住宿的生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作为整治工作重点。
(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场所;
(二)在有人员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
(三)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四)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列入回访检查的重点。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4月开始,到2023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14日前)
1.各社区要完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充实“三合一”场所整治办公室人员,组建“三合一”场所巡查队伍,配备专门的车辆,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各社区要召开“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专题会,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3.各社区应于4月14日前将“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正式文件,动员部署会议情况报送街道安办,并上报电子文档。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3年4月14日至11月30日)
1.各社区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三合一”场所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全面出击,集中对社区内生产、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排查
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留死角,不让“三合一”有藏身之处。
2.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等,坚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彻底根治“三合一”隐患。
3.对排查的“三合一”场所,应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要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每3个月进行1次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完善整治工作档案,做到内容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有回访登记表、有查封启封审批。
4.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每月26日“安全生产检查日”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税务、安办、供电所等职能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并于每月27日将“安全生产检查日”开展情况报送街道安办。
5.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应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立即责令迁出住宿人员,做到人场(仓库、经营场所)分离。对照整治技术标准,立即进行防火分隔,做到人场(仓库、经营场所)完全分隔,疏散通道分开。否则,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做到发现一家、整改一家、登记一家,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台帐报送街道安办。
6.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依法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7.针对“三合一”场所边整治边回潮的突出问题,对发现新增的“三合一”场所,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进行处罚;对回潮的“三合一”场所,要从重处罚。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3年12日1日至12月31日)
1.街道安委会将适时组织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通报街道,并纳入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
2.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应在第一、二阶段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该阶段工作小结报送街道安办,半年及年度“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则分别于6月30日前、12月25日前报送街道安办。
六、职责分工
(一)街道安委会:根据存在的“三合一”场所行业分类情况,将“三合一”场所整改情况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二)街道“三合一”整治办:
1.指导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开展“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工作;
2.协助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查处群众举报的“三合一”场所,跟踪落实整改并反馈;
3.对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进行业务培训;
4.适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场所采取断水、断电、暂扣证照、行政拘留等综合执法措施进行查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负责“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信息、文件的收发及上传上达,收集、整理、汇总“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数据,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6.参与“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7.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相关规定及《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的职责分工。
1.督促“三合一”场所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业务和技术服务;
2.督促“三合一”场所按照《消防法》和隐患整改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四)各社区、各网格: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主干负总责,社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到各网格第一网格长、第一副网格长、下社区民警、社区各网格人员;
2.各社区、各网格负责对辖区存在“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各社区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分类报所在网格并报街道安办备案,各网格要按属地原则落实具体责任人督促整改;
4.街道“三合一”整治办和各网格要跟踪检查和督促“三合一”场所整改,并按规定要求落实定期回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治理。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三合一”场所危险性,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社区主干负总责、社区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历年来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日查、夜查、互查、联查、督查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企业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二)结合标准化工作,落实排查整治“网格化”。要建立三级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行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将“三合一”场所整治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三合一”场所“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并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硬件和软件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根除“三合一”场所隐患。
(三)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共同抓好“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改后,由街道安办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应联合市场监管所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严肃追究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晋委办〔2008〕14号)要求,落实“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本系统、本行业的“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对于辖区内发生“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或者经督查检查发现“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的,将严格实行“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惩处制度,采取经济处罚、书面检查、黄牌警告、新闻媒体曝光、取消评先评优、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整职位、撤职查办、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严肃处理。
(五)广泛宣传教育,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三合一”场所的监管,制定有奖举报奖励办法,通过火灾隐患举报中心的建立,发动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举报“三合一”场所,根据隐患轻重程度,经核实确认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让“三合一”场所无处藏身。
(六)健全长效监管,保持常态化高压整治态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务必持之以恒,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要及时调整充实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例会、报告、检查、回访、培训、宣传、建档、抽查、奖惩等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从源头上防止“三合一”场所回潮与新增,杜绝发生“三合一”火灾事故。
(七)应用技防措施,提升火灾防范水平。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应用场所配备“5+1”简易消防设施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6〕4号)要求,积极将简易消防设施安装与“三合一”整治工作相结合,在沿街经营店铺、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应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防斧、自救式防毒面具(或逃生绳)等简易消防设施,努力减少火灾伤亡。
(八)强化督查指导,完善督查通报制度。街道安委会将不定期对各社区、各网格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阶段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网格、各有关单位也应对本辖区、本行业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好的工作方法进行表扬推广。
附件:梅岭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人员成员名单
附件
梅岭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荣誉(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桂山第一网格长)
副组长:蔡于洋(党工委副书记、梅青第一网格长)
林积焕(党工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竹树下第一网格长)
曾家发(党工委秘书、碧山第一网格长)
陈黄河(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德意(人大工委副主任、梅庭第一网格长)
陈金元(办事处副主任、岭山第一网格长)
庄晓峰(办事处副主任、双沟第一网格长)
颜才添(办事处副主任<科技>、赤西第一网格长)
肖志贤(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三光天第一网格长)
吴华东(司法所所长、竹园第一网格长)
李国业(综合执法协调中心主任、沟头第一网格长)
沈梅梅(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梅庭第一网格长)
吴青山(一级主任科员、梅山第一网格长)
庄宏清(二级主任科员、蔡厝第一网格长)
陈文祥(三级主任科员、晋阳第一网格长)
成 员:郭世文(社区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筱鹭(梅岭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施德才(梅岭市场监管所所长)
陆挺前(城关供电所所长)
叶东勇(陈埭供电所所长)
刘建军(晋江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各社区第一副网格长(下社区干部)、党组织书记,梅岭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联防队、综合执法队及供电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郭世文兼任,成员由安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网格、专项组等相关部门人员抽调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各网格、各专项整治组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领导小组同时下设专业查封队和指导小组,车辆由党政办负责安排,整治经费由财政所统筹安排。
梅岭街道“三合一”场所整治专业查封队人员组成:
队 长:王荣誉(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队长:蔡雪白(梅岭派出所副所长)
施德才(梅岭市场监管所所长)
成 员:郭世文(社区治理办公室主任)
蔡永忠(社区治理办公室职员)
王筱鹭(梅岭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陆挺前(城关供电所所长)
叶东勇(陈埭供电所所长)
刘建军(晋江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黄丽婷(安办工作人员)
张玲玲(安办工作人员)
陈紫颖(安办工作人员)
洪南昌(安办工作人员)
洪志雄(安办工作人员)
王聪仁(安办工作人员)
许玮玮(安办工作人员)
各社区第一副网格长(下社区干部)
“三合一”场所专业查封队工作职责和分工:
(1)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对存在隐患的“三合一”场所依法进行查处。查封队负责对各网格上报符合四类重点查封对象的“三合一”场所,采取查封电源、学习教育、留置、拘留等行政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2)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由网格组织第一副网格长、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进行查封和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务必做到发现一家,整改一家,合格一家。
梅岭街道办事处“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王荣誉(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蔡于洋(党工委副书记)
林积焕(党工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
曾家发(党工委秘书)
陈黄河(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德意(人大工委副主任)
陈金元(办事处副主任)
庄晓峰(办事处副主任)
颜才添(办事处副主任<科技>)
肖志贤(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吴华东(司法所所长)
李国业(综合执法协调中心主任)
沈梅梅(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青山(一级主任科员)
庄宏清(二级主任科员)
陈文祥(三级主任科员)
施德才(梅岭市场监管所所长)
成 员:郭世文(社区治理办公室主任)
蔡泽烽(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筱鹭(梅岭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陆挺前(城关供电所所长)
叶东勇(陈埭供电所所长)
刘建军(晋江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梅岭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联防队、综合执法队及供电所工作人员
负责指导各专项整治组和各网格“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抄送:市政府办、市应急办、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三合一”整治办,街道党政领导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
梅岭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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