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1-1240-2023-00029
    • 备注/文号:晋政青〔2023〕15号
    • 发布机构:青阳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3
    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阳街道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20 15:12

    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阳街道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青阳街道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阳街道办事处        

    2023323日       


    青阳街道2023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扎实做好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走》相关要求, 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实施

    为加强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统筹协调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叶世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庄铭毅(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彦(街道办事处安办主任)

    王明溪(教育办主任、小教党委副书记)

    张渊菁(小教党委书记、教育办副主任)

    陈福元(晋江一中食品安全总监)

    黄永康(实验中学食品安全总监)

    许海鹰(实验小学食品安全总监)

    吴金专(第二实验小学食品安全总监)

    董白茹(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

    黄蓓芬(第二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

    各基层小学、基层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

     员:曾金梅(晋江一中食品安全员)

    郑达明(实验中学食品安全员)

    傅二龙(实验小学食品安全员)

    邱长超(第二实验小学食品安全员)

    庄雪萍(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员)

    陈夏琪(第二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员)

    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教育办工作人员

    各小学食品安全员

    各幼儿园食品安全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育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明溪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成员由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教育办人员、各中学、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员组成)组成,各成员要高度重视,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以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为抓手,全面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领域潜在的风险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账式整改。

    (一)学校食堂和供校供餐单位。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是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严格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是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每日晨检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健康证处于有效期限内;是否严格落实“一品一码”进货查验管理,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是否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是否严格执行《GB31654-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是否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和学校领导、家长陪餐制度。

    (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针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营业中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从业人员健康管控情况;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库房内食品及食品原料贮存情况;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行为;是否存在经营可食用野生动物制品违法行为;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酒类产品销售网点;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200米范围内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提示标语。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办法

    1.由青阳街道市场管理所、青阳街道教育办、青阳街道安办、教育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独立或联合开展检查,实行挂钩制度,具体挂钩安排见《青阳街道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人员安排表》(附件1)。

    2.各检查组不定期开展常态化检查,每周至少检查1所所负责的学校并陪餐。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建立相关检查机制。采取集体配餐的学校,至少每周由一名校级领导带队,突击检查配餐企业1次。采取委托或自办食堂的学校,要组建管理专班,加强原料食材及上岗操作检查,每周至少一名校级领导带队检查1次食堂情况,检查原料食材、厨房环境、设备、操作等方面。

    五、工作要求

    1.检查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要抓好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三个环节,实行边检查边规范、边发现边整改,确保检查效果。

    3.检查组根据不同检查单位选择并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2-5),做好留档,复印件同时送交一份教育办,并督促做好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在隔天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教育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附件:1.青阳街道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人员安排表

    2.青阳街道集体配餐企业专项检查记录表(联合行动)

    3.青阳街道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联合行动)

    4.青阳街道学校集体配餐企业专项检查记录表(青

    阳教育办)

    5.青阳街道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青阳教育办)

     

     

     

       

    青阳街道办事处                                                             20233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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