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4-00053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5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7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晋政地〔2019〕312号文件的批复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时间:2024-02-23 16:07

    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撤销丰华路项目供地批复的请示》(晋集建〔2023〕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丰华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9〕312号)文件,收回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1.0454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上述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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