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2-00107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2〕8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3
晋政文〔2022〕80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
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设立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晋开委〔2022〕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晋江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设立。
二、公司股东:由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单独出资股东,将原股东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无偿划转给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人民币50000万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逐步出资到位),注册资本金今后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另行调整。
四、经营范围:负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相关业务;国有股权持有、投资及运营;资产管理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重组及产业并购组合;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和收购;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投融资;供应链管理;投资咨询;产业研究;金融研究;物业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五、组织架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成员5名、监事会成员5名。设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按需配备。
六、其它事项
(一)原晋江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承担的债权债务、对外担保等经济、法律责任由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接。
(二)由晋江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和股权变更相关手续,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配合办理。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晋江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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