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2-00036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2〕1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30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时间:2022-03-01 16:14

      晋政文〔2022〕17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出了做好资产清查、落实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产监管等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资产清查,夯实管理基础

      着力推进资产清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摸清资产家底,及时规范处置,统筹调剂盘活,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落实资产资源清查,厘清分布分类情况。成立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印发《晋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压实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清查工作,对全市647家行政事业单位、10家科研平台及112家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进行“体检”,将结果与已有数据进行比对核实,明晰资产权属。分类分析产权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共性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心中有数,为进一步规范产权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夯实基础。

      (二)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探索建设晋江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全要素的信息化、系统化、可视化管理和自然资源资产“图文表”一体化的查询、统计、分析、汇总和三维立体空间可视化全景展示,形成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一报告、一套表、一个库、一张图、一平台”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准确掌握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完善资产价格核算体系,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方法体系。

      (三)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严把资产出入关口。遵照资产配置标准适时调整原则,及时出台《关于调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更新资产配置数量、价格等标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践行勤俭绿色公约,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同时加强调剂共享,完善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建设,促进国有资产科学配置、有效使用、规范处置。

      二、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增强主体意识,把握职责定位,加快推进指标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

      一是增强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习培训,收听收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专场宣讲。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提升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提高资产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理论研究,明确有关国有资产性质定位、管理归属,巩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联动机制,推动各单位形成共同维护资产秩序、保障资产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

      二是进一步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完善数据统计分析和报告起草工作机制,由财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农业、林业园林、水利、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前谋划规划,并主动与市人大沟通、汇报,将人大代表和社会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纳入报告之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年度报告的体系化、精确化、科学化水平。配合完成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来晋调研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工作,以实地反馈介绍的形式对人大履行报告职责。

      三是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卫生和教育系统中分别选择中医院和平山中学为试点单位,制订评价方法、体系和标准,组织指标测试工作,评定分数和评价效益,通过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梳理分析资产管理流程、堵塞管理漏洞,依法依规处置盘活闲置资产,实现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国有资产效益的目标。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促进信息共享共用,实行资产资源动态监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实力。构建自然资源应用体系,推动生态修复项目稳步前进。

      一是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助力预算管理水平提升。完成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2.0版本升级到3.0版本工作,搭建了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以此为依托,巩固国有资产月报、年报制度,完善编报内容,优化编报审核流程,提升资产配置约束力,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更好地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二是持续推动现代化转型,促进国有资本盈利回收。制定《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贯彻实施意见》,明确国有企业新时期的经营发展脉络,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工资薪酬分配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合理、有序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体系。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任务,城建集团及粮食、商业系统等10家国有企业将2020年度应交利润共1.62亿元作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切实践行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安全和有效使用的要求,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快国企实体化改革步伐,提升经营运作能力。进一步引导各国有企业利用体制优势和产业优势,抓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片区开发等项目建设,积极发挥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同时以市场化的理念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更加注重经营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主动调整经营模式,在深耕核心主业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切入与主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好的上下游产业,多方培育营利增长点,有效改善营收结构。如,文旅集团投建开发的五店市晋文坊和紫帽晋博坊项目,取得较好效益。加强人才员工队伍建设,各一类企业通过制定集团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机制,引导干部职工队伍学习、掌握资本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等驾驭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知识;文旅集团、水务集团等企业加大职业经理人选聘力度,引进和培养经营管理能手,建立市场化薪酬制度。

      四是长效强化统筹力度,实现生态资源治管齐行。积极策划生态修复项目,以项目带动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矿山、海洋修复进展显著,筹备以永和镇巴厝村、西坑村废弃石窟为基础的石窟公园建设,总面积189亩,总投资2800万元。 “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完成验收。以“一张图”为基础,逐步构建自然资源管理精细化平台。目前已实现目录式管理,汇集了发改、农业、环保、交通、水利等8个行业领域的数据,形成了65个规划图层。完成2轮次16个市直有关部门的空间数据坐标转换,实现了全市空间数据统一坐标、无缝衔接,为信息互联互通夯实了基础。

      四、加强资产监管,促进保值增值

      以落实每年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为契机,协同协作,及时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工作思想的指导下,对国有企业日常财务情况、产权流转等事项进行监控和规范。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增强审计对资产管理的风险提示效力。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任务。建立定期跟踪督促机制,针对巡察问题、审计报告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进行研究分析,逐项整改。各镇(街道)、各组团(片区)移交征迁安置剩余房源,通过公开拍卖、政策性定价销售等方式处置盘活安置剩余房源,回笼资金2.23亿元,做到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

      二是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国资运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加快落实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和监事会监督权、评价权,有效保障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层经营自主权,实现依法依规治企;各一类企业均设立内审监察部门,独立开展财务、效益、跟踪、风险和经济责任等各类内部审计,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集团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是转变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系。积极构建“监管层、产权层、经营层”国资监管新体系,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把应当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配合承担公共管理职能逐步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的监管方式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开展国有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工资内外收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促进国企经营发展。

      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堵塞管理漏洞。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落实以及专项审计等,守住国有资产防线,推动各单位在土地、房产等资产核算或处置行为上更加合规、有序。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议与内部审计有效结合,发现运营和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提出相应的、可操作的建议。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为自然资源资产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保驾护航,让审计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

      下阶段,市政府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持续推进新时期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发挥自然资源资产在城市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坚定信心、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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