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2-00026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2〕1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9
晋政文〔2022〕13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设立新塘街道晋新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新塘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组建晋新社区居委会的请示》(晋政新〔2021〕15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晋江市新塘街道晋新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设在新塘街道新韵路1号宝龙世家C1栋1楼,面积约700平方米。
二、新塘街道晋新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晋江与石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西至塘市社区、南塘社区、晋良社区,南至梧垵溪、北至晋新路,面积约3000亩,预计居住人口约2.3万人。
三、请你街道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宣传引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同时要切实加强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事业,落实社区管理经费,完善社区“十个一”服务设施,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特此批复。
附件:新塘街道晋新社区管辖范围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塘街道晋新社区管辖范围示意图
抄送:泉州市民政局,晋江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组织
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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