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21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1〕36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5
晋政文〔2021〕369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福建省
晋江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晋江市财政局:
你单位《关于设立福建省晋江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晋财〔2021〕2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福建省晋江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福建省晋江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晋江市高铁双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
二、公司股东:由晋江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晋江市国有资产运营保障中心作为单独出资股东,将原股东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晋江市国有资产运营保障中心。
三、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人民币50000万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逐步出资到位),注册资本金今后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另行调整。
四、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市政交通道路、区域改造及政策性住房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土地的整理开发、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城市公共资源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五、组织架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成员5名、监事会成员5名,并设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1名。相关职位人选如下:
(一)董事会:
董事长:陈文霓
董 事:王金钗、柯玉军、辜永鑫、丁志平
(二)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唐义虎
监 事:丛 悦、许建明、黄雪芹、梁碰狮
(三)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王金钗(兼)
六、相关要求:福建省晋江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后,要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和进行市场化、实体化运作,切实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过程中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股东和相关部门报告。
七、其它事项
(一)原晋江市高铁双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担的债权债务、对外担保等经济、法律责任由福建省晋江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
(二)由晋江市高铁双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办理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经营范围、组织架构和股权等相关变更手续,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配合办理。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运营保障中心、福建省晋江城市
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
限责任公司、晋江市高铁双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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