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420-2021-00188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1〕19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7
晋政文〔2021〕196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晋江市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经济综合
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事项的批复
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晋江市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请示》(晋文旅司综〔2021〕7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晋江市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按账面实际出资额转让给晋江市清新文旅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权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由转让、受让企业及被转让企业按规定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并做好会计账务调整。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晋江市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经济
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晋江市清新文旅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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