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30-2023-00395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3〕52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5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注销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23—25号项目征收范围内不动产权证的请示》(晋自然资〔2023〕68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23—25号(世纪大道南延伸北环小区)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相关不动产权证。
二、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晋江市世纪大道南延伸暨北环—龙山寺片区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三、收回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待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具备供应条件后,纳入我市土地供应计划,由你局根据区域规划功能,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供地。
四、具体收回事项由你局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
此复。
附件: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23—25号地块范围内不动
产权证清单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23—25号地块范围内不动产权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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