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310-2023-00049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3〕2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9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时间:2023-02-23 14:5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晋江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22〕66号)及省部合作联席会议精神,推动晋江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和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服务和融入晋江新发展格局,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提升气象保障服务晋江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晋江篇章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更加适应晋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全力推进“气象+”赋能民营经济、海洋、文旅等领域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数字气象”示范区、“海上福建”气象保障样板区、“清新福建”生态气象典范区和两岸气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作出晋江贡献。

      到2035年,建成高效融合的现代气象业务、服务、科技创新和管理体系,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显著提升,气象服务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通国、省、市预报数据壁垒并融合应用,聚焦全国范围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预报预警,强化数值预报模式产品、X波段和S波段雷达协同观测和融合分析应用。聚焦气象融入“城市大脑”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赋能民营企业生产发展、城市安全运行、气象灾害网格化管理、交通、旅游气象保障服务等数字化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气象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或协助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建设。围绕晋江发展重大战略,探索建立国、省、市、县四级科技创新应用贯通机制。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气象与海洋、旅游、农业、渔业等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加强跨部门联合科技创新。健全团队攻关模式,激发气象科研创新活力。加强科技成果的技术集成和推广示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优化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市区和气象灾害重点区域站网密度达2.0*2.0公里。增设1部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提升短时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能力。建设高标准、多要素专业气象监测站点,建设海洋气象、旅游气象等探测设施,将城市气象观测设备纳入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业、渔业等特色产业的自动化、智能化观测。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加强上级预报产品在本地化应用,加大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预报关键技术中的应用。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为基础,落实上级“云+端”新型业务技术体制改革要求,深化“泉天精采”数字平台及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应用。完善应用客观智能预报技术体系和无缝隙“一张网”产品,短临预报与短中期网格预报实现融合。不断提高网格预报、50毫米及以上降水预报技巧等多项预报技术。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建立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预警、中短期智能预报、人机交互、上下协同的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行业的服务需求对接,探索打造面向民营企业、体育、文旅、交通、环境、海洋渔业等行业的精细化气象服务支撑平台,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升级迭代气象信息基础设施,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优化数据监控业务流程,强化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安全保障。依托泉州气象“泉天精采”数字气象平台开发应用晋江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块。推进数字气象融入晋江“城市大脑”,赋能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民营企业生产发展、文化旅游、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等数字化场景应用。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与应急、水利、海洋、生态环境等部门实时监测数据的深度共享、创新应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局、工信局、应急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完善极端天气和重大风险研判预警机制。完善市县协商预警发布机制,促进由主观预报向客观预报发展,提升预报准确率和提前量。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构建“网格+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立“网格化管理、直通式服务、多元化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基层网格化组织体系,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基层社区和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实行市镇村三级网格化100%覆盖。完善“1262”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完善预警“叫应”机制,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再传播制度,加强预警信息传播机制研究。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建立分灾种、全流程、全覆盖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介平台应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配合及时、准确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阵地建设,构建具有晋江特色的气象科普文化体系。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气象局、文旅局、科协、融媒体中心、晋江经济报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提升“数字气象”保障水平。推进数字气象融入“城市大脑”,深化数字气象在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城市运行管理、乡村振兴、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领域应用,加强通风廊道研究成果应用,实现气象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推进数字气象在晋江数字城市建设领域引领示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智信公司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海上泉州”气象保障水平。在沿海乡镇建设激光能见度雷达和激光测风雷达,完善监测系统,提升海雾和大风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晋江市海洋气象服务“示范点”。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处、沿海乡镇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农业生产、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开展重点农业产品、渔业养殖等特色经济精细化、智能化直通式气象服务。开创“气象+保险”的气象为农服务保障体制,增强农业农村抗气象风险能力。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人保财险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交通气象保障水平。完善交通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打造现代综合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航道、分铁路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针对晋江涵盖高速、高铁、国际机场、码头、港口的特点,研发城市道路低能见度、城市跨江桥梁大风、隧道口积水,海陆空铁等重要交通枢纽气象条件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产品,为“区域协同、跨江融合、片区联动”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域示范建设和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建设提供气象支撑。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海事处、泉州港口管理局围头分局、太平洋港口公司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两岸融合”气象保障水平。积极服务在晋台胞台企,为两岸创新创业交流和民间交流活动提供气象保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办(台港澳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民营企业气象保障水平。分类别建立民营企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建立“一企业一产业一方案”服务模式,为重点单位提供 “一对一”服务。为高需求企业配置差异化气象要素观测站点。从短临、短期、中长期天气预报、长期气候预测等不同时间尺度提供预报服务信息,为企业交通运输规划、仓储管理、货物保护、物流配送优化、供应链协同等不同生产环节开展定制化气象保障。将气象信息接入企业生产周期管理中枢,智能化气象服务全链条赋能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健全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将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城市数据大脑,以更智慧的气象服务系统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城市生活各环节智能管理。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建立气象科普传播矩阵,提高气象科普的深度和广度。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科协、水利局、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开展滨海旅游等特色气象服务。提升健康气象服务水平,气象会同卫健部门建立疾病气象风险预测预警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机制。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文旅局、卫健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清新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

      1.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和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对晋江流域等敏感区域影响的监测和评价。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将城市通风廊道融入“多规合一”市域空间规划体系,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能力。完善城市防洪排水设计、热岛效应评估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园林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围绕国家生态市和美丽晋江,完善晋江海洋特色生态气象观测系统。聚焦“生态效益”,挖掘“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品牌价值。推动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持续推进滨海特色旅游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旅局、林业园林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生态气象监测评估能力。利用气象卫星和雷达遥感等手段支撑火情实时监测,加强森林火险气象预报预警。加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污染天气潜势预报预警,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园林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1.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气象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支持气象人才申报省、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将气象纳入地方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组织气象干部人才挂职、培训,不断完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发挥气象双重领导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优势,加大人才培养资金投入。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成果转化激励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地方高校、科研院所、上级业务部门等合作交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气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加强人才服务和联系工作,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健全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统筹规划。要把气象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到气象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要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要持续推进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完善气象管理和保障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开发合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加大气象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按规定落实气象干部职工享受同级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福建省气象条例》实施。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安全联合监管。强化气象标准制宣贯和应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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