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210-2022-00247
    • 备注/文号:晋政办〔2022〕3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0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时间:2022-10-17 10:45

    晋政办〔2022〕37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

      互花米草被列为全球最危险的100种外来入侵物种之一,严重危害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影响近海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8号)文件精神,为尽快消除互花米草危害,维护我市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打造美丽生态岸线景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清存量、遏增量”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防治统筹、精准施策”的原则,突出“方法对路、科学除治、后期管护、生态提升”,对我市现存的互花米草除治、修复、提升及后期管护进行统筹安排(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到2022年11月底,完成全市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从2022年12月起,开展全市互花米草监测及管护工作,防止互花米草复发,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到2024年底,除治后的滩涂基本得到科学修复(其中20%采取种植乡土植物进行生态修复),除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生态功能持续恢复,形成较好的景观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2022年10月上旬前完成)

      以现有资料和前期调查数据为基础,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和现场调查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全面摸排核查全市所有互花米草分布情况及新增复发情况,包括具体位置、范围、面积,及时报送市攻坚办。(责任单位:林业园林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深保区,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二)科学除治(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1.除治方法。根据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技术手册和指南,结合互花米草的生长环境、地质及分布情况,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因地制宜选择科学的除治方法,依法依规开展除治工作,确保不形成化学污染,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成片分布的互花米草,原则采取刈割+旋耕、刈割+翻挖根部、深翻等方式进行除治;对零星分布或红树林内散生的互花米草,原则采取人工挖(拔)除。(责任单位:市攻坚办、林业园林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2.合理施工。根据当地互花米草生物学特性、生长规律、海洋洋流流向和沿海季风风向,准确把握除治时机,精准测算工作量,统筹考虑社会化服务组织技术力量、天气状况等因素,科学倒排工期,加大施工面,多开施工点,抢时间、赶进度,全力加快除治。同一湾区要坚持一体化除治,实行联动,做到行动一致、标准一致、时间一致,确保除治全面彻底。(责任单位:市攻坚办、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3.集中除治。针对连片的互花米草,参照泉州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做法,推行“专班+国企”模式,迅速开展、统一除治,分头分块推进,确保除治进度和成效。攻坚行动推进中,其他零星互花米草由各相关镇按所管辖区域立即进行人工拔除。(责任单位:市攻坚办、水务集团,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三)生态修复(2022年12月—2024年底)

      1.制定修复方案。衔接“三区三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等,根据不同生态功能分区,科学统筹制定生态修复方案。

      2.选择修复方式。根据潮间带基质特点,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滩则滩”的原则,确定除治后滩涂的修复方式。学习借鉴蓝色海湾项目成功做法,对适宜开展植被修复的除治区,通过多种秋茄、桐花树、芦苇、短叶茳芏、南方碱蓬等乡土植物,构建以红树植物或盐沼植物为主体的、具有区域特色的湿地植物群落,形成海岸复合植被防护体系;对不宜开展植被修复的除治区,保留光滩进行自然恢复。

      3.申报修复项目。依照乡村振兴、美丽海湾等建设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谋划实施一批海岸带保护修复、滨海湿地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生态环境提升项目,提升滨海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打造美丽自然的生态岸线。

      (责任单位:市攻坚办、林业园林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四)长期监管(2022年12月起)

      1.监测预警。运用遥感影像、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和地面巡护等措施,开展互花米草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互花米草除治任务进度和成效、发现除治残留和新入侵扩散的增量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除治”。(责任单位:林业园林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深保区,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2.专业管护。通过施工合同约定等方式,督促除治实施单位持续做好后续跟踪,严格落实工程验收,落实不少于3年的管护责任,巩固除治成效成果。(责任单位:市攻坚办,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3.日常巡护。建立健全滩涂管护长效机制,将互花米草纳入日常巡查任务,结合海漂垃圾整治,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复发或新入侵的互花米草应及时清除,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持续有效遏制增量,确保除治攻坚行动取得成效。(责任单位:深保区,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专班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林业园林局,具体负责攻坚行动推进,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按职责分工,全面彻底排查、督促指导,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真正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实、效果佳。要将除治攻坚行动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林长制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管理,严格督导考核,确保按期完成除治目标任务。

      (三)要素保障。强化统筹调度,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开辟审批、招投标等“绿色通道”,相关部门给予全方位支持。财政局、林业园林局应积极向上申请专项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承担;财政局应提前做好资金统筹,适时提前安排,确保除治按期完成。

      (四)定期通报。除治攻坚期间实行“定期报告、定时督导、定量考核”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掌握全市互花米草除治推进情况。各相关责任单位于2022年10月上旬将互花米草底数上报市攻坚办,并自2022年10月起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除治开展情况上报市攻坚办,市攻坚办定期通报除治攻坚工作情况。

      附件:1.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任务表

      2.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计划表

      3.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及职责分工

     

      

      附件3

    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王明元(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陈  希(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苏文伟(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

      管理处主任)

      许著赟(陈埭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许长俊(池店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黄胜鑫(安海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李德铭(东石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柯荣围(英林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庄东航(金井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张志雄(龙湖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洪志强(深沪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蔡文思(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林景锋(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人选)

      蒋家兴(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元福(市财政局局长)

      陈英俊(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清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友加(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曾伙明(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局长)

      蒋东晓(市水利局局长)

      蔡  晖(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林志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洪凤腾(市水土保持工作站三级主任科员,挂职

      担任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攻坚行动办公室,挂靠在林业园林局。

      主  任:曾伙明(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局长)

      副主任:蔡建明(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志向(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赖渠鸿(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晓星(市水利局晋东水利管理站副站长,挂职

      担任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

      成  员:吴锟福(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林业资源监测中心主任)

      王玉志(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与地质矿产科科长)

      王黎光(市水利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少雄(晋江堤防公司副经理)

      从林业和园林绿化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堤防公司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脱产集中办公,至除治攻坚行动结束。如遇人事变动,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协调、调度、分析、监测、指导我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总体工作,督促指导攻坚行动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跟踪除治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向上报告除治攻坚情况;统一组织连片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按要求推进除治任务。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负责督促指导自然保护地内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申报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并做好互花米草除治技术指导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督促指导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内的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组织申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

      市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河道流域内的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向上沟通,指导申报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等项目,争取国家、省级项目支持。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对接组织互花米草防治科技攻关,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互花米草防治研究纳入科技项目,并给予支持。

      市财政局:配合对接互花米草除治、修复省级补助资金,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并做好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本级资金保障工作。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指导在组织陆海污染协同防治、“美丽海湾”建设中推进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航道、港口码头港池水域范围内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滨海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督促指导规划养殖区、渔业码头港区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市文旅局:负责督促指导开展滨海旅游景观资源保护利用和旅游设施建设工作。

      深沪湾保护区管理处:负责深沪湾保护区内互花米草巡护、监测工作,发现复发或新发的及时报告,配合开展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水务集团:配合市攻坚办做好除治攻坚有关工作。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互花米草除治、生态修复、后期管护工作,同时负责做好施工保障。

      有关镇人民政府:陈埭、池店、安海、东石、英林、金井、龙湖、

      深沪镇人民政府。

      市有关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

      局、文化和旅游局、深沪湾保护区管理处、泉州市晋

      江生态环境局、水务集团。

      抄送:泉州市林业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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