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020-2024-00066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4〕3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7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时间:2024-03-01 15:5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3号)精神,加快推进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深化产教融合主线,按照“建体系,谋发展,找项目,敢创新,聚合力”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健全组织治理机制,搭建产教融合信息平台,试点“中高本”贯通培养,成立产教融合研究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企业发展,不断擦亮产教融合的“晋江名片”,不断丰富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晋江模式”的内涵,谱写“晋江经验”的职业教育篇章。

      二、组织机构

      鉴于人事变动,相应调整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理事会成员。

      (一)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是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决策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的重大事项。

      常务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领导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副理事长由市教育局和泉州市高教发展中心主要领导、盼盼集团和泉州职业技术大学主要负责人担任,秘书长由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副秘书长由市教育局、泉州市高教发展中心和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分管领导担任,常务理事由市政府办、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和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分管领导担任。

      (二)理事单位

      1.政府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发展与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泉州市高教发展中心、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职业院校、本科高校

      福州大学晋江校区、泉州师范学院、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晋江职业中专学校、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晋江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3.龙头企业、行业代表

      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安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安踏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利郎(中国)有限公司、卡尔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心赢销服装(福建)有限公司、福建柒牌时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宇铮蓥集团、信泰(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万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力霸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塔(福建)机械设备实业有限公司、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福建省麦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晋江爱乐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泉州恒福酒店有限公司、福建晋园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福建佶龙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科研院所

      福州大学晋江微电子研究院、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晋江)有限公司、海西纺织新材料工业技术晋江研究院(通用技术中纺院海西分院)、晋江—哈工大机器人研发中心

      5.协会、商会

      晋江市产业数字化服务协作联盟、晋江市智能装备协会、晋江市食品行业协会、晋江市制鞋工业协会、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晋江市染整行业协会

      (三)秘书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在晋江经济开发区产教融合基地,负责执行常务理事会决策事项及日常事务。

      秘书处设专职人员4人,由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泉州市高教发展中心和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兼职人员设7人,由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福州大学晋江校区、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晋江职业中专学校、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晋江晋兴职业中专学校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治理机制完备

      1.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完善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统筹试点项目清单,设定专项资金以奖励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完整的工作体系。(牵头单位:秘书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教发展中心)

      2.推动理事会常态化运行,建立多元协同、共建共管的治理模式和畅通的联合体运行机制。联合体内各类主体协同配合,达到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要求。(牵头单位:秘书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教发展中心、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盼盼集团)

      3.及时总结经验,对标先进。每年1月31日、12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计划、建设自评报告提交省教育厅审核,并报送教育部。每年组织1—2次“走出去”调研,学习其他地区产教联合体创建经验做法。(牵头单位:秘书处)

      (二)产教资源共建共享

      1.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和晋江产业发展需求,推动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建设一批高水平、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共同促进产业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高教发展中心、秘书处)

      2.建设开放共享的联合体产教融合信息平台,建立联合体人才供需系统,拓展人才留晋就业创业渠道;推动成员单位进行产学合作,共享实习岗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高教发展中心、秘书处)

      3.推动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人才培养培训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享教学资源,共同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积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岗位成才的中国特色学徒制、现场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等。(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工信局、高教发展中心、秘书处)

      4.推动晋江市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提升中心工作。搭建就业创业和技能提升等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政校企协同育人,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样板”。(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秘书处)

      5.布局一个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联合工信局、科技局和行业协会,结合我市优势产业,争取布局一个全国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晋江实现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一体两翼”齐飞。(牵头单位:工信局、科技局、高教发展中心、秘书处)

      (三)人才培养取得突破

      1.成立虚拟教研室,组建跨学校、跨行业的教师教学团队,推动校企互相开放实验室和实习实训资源,推动行业企业和各院校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建课程、共同开发教学资源。(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高教发展中心、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推进“中高本贯通”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争取省教育厅试点政策支持,开展中职与职业本科(3+4)七年贯通、高职专科与职业本科(3+2)五年贯通培养以及职业本科与高水平院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支持联合体成员单位加入教育部现场工程师和企业员工学历提升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高教发展中心、泉州职业技术大学、试点校、试点企业)

      (四)有效服务产业发展

      1.支持联合体内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等,为主聚焦产业数智化转型升级、电商物流等领域,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高教发展中心)

      2.联合制订培训规划,支持联合体内院校积极承接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提升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社局、高教发展中心)

      (五)创新产教融合路径

      1.成立晋江市产教融合研究院(或晋江市县域发展研究院),开展课题调研、决策咨询、理论研讨和人才需求报告研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和前瞻性建议意见。(牵头单位:秘书处、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积极筹备,适时申报技师学院,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融通、高效互哺,持续为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相适配的高质量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3.指导、组织联合体成员单位开展各类产教融合活动,积极引导推荐联合体成员企业申报省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征集联合体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持续推广。(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秘书处)

      4.积极引进台湾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推动对台教育、科技、人才的交流与合作。扎实推进“职教出海”,与海外院校合作,建设一批“海丝学院”,开展“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推动教随产出、产教同行,为走出去的企业做好在地人才培养培训,争创职教出海典型项目。(牵头单位: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5.推进联合体积极服务制造强国、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助推晋江市加快建设中国民营经济强市。(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秘书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理事会的作用,健全统筹协调协作机制,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局、高教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总结成效经验,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上对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支持职业教育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加快推进晋江市产教融合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典型经验,通过“报、网、屏”等媒体矩阵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全方位地宣传,营造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及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联合体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章程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章程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以教促产,以产助教,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特组建“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为规范联合体发展,制定本章程。

      (二)联合体是由产业园区、相关职业院校、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和社会组织自愿加入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协作组织,在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联合体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政府主导,产教联合、面向社会、服务经济、管理创新、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政府、社会和院校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成为信息联通、交流合作、资源共享的平台。立足晋江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推动产业资源和办学资源整合优化,推动政行企校深度合作,全面提升产教融合内涵发展质量和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四)联合体为非独立法人组织,合作各方原有的从属关系、单位性质、管理体制、经费渠道、法人权利等保持不变,加入本联合体的单位均为理事单位。

      二、业务范围

      (一)联合体的业务范围;

      1.建立开放共享的的产业、行业企业、职业教育发展信息交流沟通平台。

      2.指导、组织联合体成员单位开展各项协作活动,新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区域布局。通过共建专业、人才互访、业务交流等机制创新,共同促进产业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3.建立全市范围内产教融合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建立企业技术骨干教师资源库,推动组建跨学校、跨行业的教师教学团队,推动校企互相开放实验室和实习实训资源,推动行业企业和各院校共建课程、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开发数字资源。

      4.建立全市范围内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共享平台,推动成员单位进行产学合作,共享实习岗位,共同进行岗位实习管理;建立联合体所属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拓展人才留晋就业创业渠道。

      5.建立全市范围内社会服务供需平台。加强联合体服务社会的功能开发与建设,推动职业培训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推动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拓展,科研成果转化,推动政府购买职业教育服务。

      6.建立全市范围内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强与省内外职业教育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推进省内、省际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就业、社会服务协作,推进职教出海。

      7.举办各类讲座、研讨、培训、展览展示,在成员单位范围内评选示范性项目,推广相关工作的成果。

      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赋予和委托的具体工作项目,承担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任务。

      三、组织架构

      (一)联合体设理事会,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理事单位和秘书处组成。

      (二)常务理事会是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决策机构。设理事长1名、常务副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4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常务理事若干名。常务理事会成员原则上由理事单位推荐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其他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常务理事会决策事项及日常事务。

      (四)理事单位主要包括:

      1.政府部门、产业园区;

      2.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3.企事业单位;

      4.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的其他机构和社会组织。

      (五)申请加入联合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认同本章程,自愿加入联合体;

      2.热心支持和从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愿意交流合作、共建共事;

      3.积极参与联合体组织的各项活动,愿意共享资源和提供便利。

      (六)理事单位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回执;

      2.经联合体秘书处审核,常务理事会通过。

      (七)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联合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联合体活动,获得联合体服务优先权;

      3.对联合体工作批评建议和监督;

      4.入会自愿、退会自愿。

      (八)联合体加强规范管理,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接受市政府的指导,积极承接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理事会议事规则

      (一)理事会会议包括理事会全体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

      (二)理事会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联合体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三)每个理事会单位应派固定代表出席理事会全体会议,并在秘书处备案登记。

      (四)常务理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方可召开,常务理事会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与会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联合体经费来源:

      1.晋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划拨;

      2.联合体成员自筹;

      3.单位或个人捐赠、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

      (二)联合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三)联合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接受成员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一)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秘书处通过。

      (二)联合体修改的章程,在理事会全体会议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七、终止程序

      (一)联合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联合体终止须经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

      (二)联合体终止前,须在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厘清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活动以外的活动。

      (三)联合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及其他相关单位办理相关终止意见手续后即为终止。

      八、附 则

      (一)本章程经晋江市域产教联合体第一次工作会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联合体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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