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020-2022-00157
    • 备注/文号:晋政办〔2022〕1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2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时间:2022-08-12 09:51

    晋政办〔2022〕19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晋江市教师进修

    学校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师进修学校改革发展,强化新形势下教师进修学校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服务与支撑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明确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功能定位,以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发展为总要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以服务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为落脚点,深入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培训,深化培训模式改革,努力把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成为教科研训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发展新型机构,为推进晋江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和基础教育质量为总目标,通过努力,市教师进修学校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培训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办学水平与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县域教师专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力争把市教师进修学校建成“福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市教育局要将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纳入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加快示范性建设进程;明确市教师进修学校功能定位,整合资源,强化研训一体化功能,将市教师进修学校建成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市教师进修学校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领导,积极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业务工作;承担全市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示范、研究咨询、管理服务;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及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全市开展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深入推进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指导、师资培训、信息技术和质量监测“五个中心”建设,致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强化师资。示范性建设要以教师进修学校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为出发点,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推进“互联网+培训”为立足点,以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着眼点,软硬兼顾,内外兼修,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构建基础设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精干、充满活力、服务高效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市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较好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了解学科发展趋势,熟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点规律,具备一定学术水平、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胜任1门及以上学科教研或培训教学工作。

      (三)深化内涵。示范性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质量与内涵的全面提升。市教师进修学校要根据新时期新要求,创新教师培训内容、模式、手段;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培训流程,加强培训项目监管和质量评价;坚持按需施训,精选培训内容,注重内涵提升,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四)改善条件。划拨市教师进修学校新校区建设用地,按照“立足发展、适度超前”原则,适时推动新校区建设,同时在启动新校区建设时,需优先统筹考虑资金来源。使我市教师进修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内涵发展都切实走在全省进修院校前列,以满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我市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总体需要,进一步展示晋江社会事业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作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教育局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抓总负责协调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有关问题。市教师进修学校要制定创建方案,细化《评估标准》,任务到人,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明确功能定位。市教育局要强化主管部门意识,立足我市教师进修学校功能定位并结合教师进修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教师进修学校“三定”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提交编委会研究审定,进一步明确市教师进修学校的职能、机构、编制。根据闽教师〔2017〕15号和77号文件要求,在岗位设置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新调入市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教学第一线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和业务骨干,对特级教师和教学名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加强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市教师进修学校专职教师聘用和聘任程序,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动态管理新机制,优化专职教师队伍结构,从基层学校遴选既有教学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省市名师、学科带头人到市教师进修学校工作,同时安排教师进修学校部分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或挂职。将专职教师管理纳入“县管校聘”管理体系,促进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在基础教育系统内合理流动,每五年教师队伍更新率20%左右,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熟悉中小学一线教学,能够深入中小学课堂,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市教师进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深入中小学校不少于20个工作日,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专任教师应占在职教职工总数85%以上,每学期至少20天到中小学听课、调研、参加教研活动、指导教学研究,每三年内必须有一个学期时间到中小学挂职锻炼或兼任教学工作。逐步提高学校专职教师学历水平,到2025年,特级教师、省或市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等名优教师不少于35%。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兼职教师人数应按不低于专职教师人数的1:1比例配备,聘请兼职教师经费从教师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教师进修学校示范性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教育预算盘子统筹安排,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经费投入。要按照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核定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2.5%比例,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预算内教师培训经费分年度拨付到市教师进修学校的比例应不少于60%,以保障市教师进修学校正常运转和开展培训需要。要按照《评估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功能教室,完善设施设备,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网络设备、网络资源及图书音像等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满足开展远程培训和网上双向视频系统教学需要,构建新型的现代化教师教科研训一体化机构。

      市有关单位: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

      资源局、教师进修学校。

      抄送:省教育厅,泉州市教育局,晋江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

      委办。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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