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243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61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2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延期建设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4-08-19 10:41

    池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重新约定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的请示》(晋池政〔2024〕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鉴于受国家重大项目沈海高速泉厦扩容工程的影响,同意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经《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22〕189号)批准,位于池店镇古福村、赤塘村、新店村,用地面积2.9公顷的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35058220220629H012)的开竣工期限重新约定为2024年6月29日前动工,2026年6月29日前竣工。

      二、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应按规定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调整协议)。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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