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129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18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6
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502—F—115等地块图则的请示》(晋开委〔2024〕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502—F—115等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的规划范围:东至英华路,西至英源路,南至公园南路,北至公园北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463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1502—F—115为商业、商务设施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350582—1502—F—120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350582—1502—F—121为公园绿地。
四、该地块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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