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3-00236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3〕29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6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350582—1503—D—08—01至04地块图则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3-06-15 16:24

    晋政地〔2023〕291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350582—1503—D—08—

    01至04地块图则的批复

    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350582—1503—D—08—01至04地块图则的请示》(晋开委〔2023〕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350582—1503—D—08—01至04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的规划范围:东至社马路,西至阳光大道,南至规划工业用地,北至佳源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9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1503—D—08—01为二类工业用地,1.5≤容积率≤3.0,30%≤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350582—1503—D—08—02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四、该地块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自然资源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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