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3-00183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3〕19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5
晋政地〔2023〕194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磁灶镇下灶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磁灶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磁灶镇下灶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晋磁政〔2023〕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晋江市磁灶镇下灶村村庄规划(2023—2035)》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相对明确,规划内容、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已按程序完成专家技术审查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法定流程,能够对下灶村村庄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控制作用,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下灶村村庄定位为:服务现代物流园及印刷产业基地的新农村宜居社区。
三、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下灶村村庄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一轴四组团”,“一轴”指以十字街为发展轴线,综合发展工业、商业、生活配套、居住小区等全要素的发展主轴线;“四组团”指现代物流组图、专业市场及工业组团、城镇生活组团、新农村社区组团。
四、你镇应做好村庄总体发展建设工作,着力于构建村庄新格局,完善村庄的各项基础设施及道路交通组织,发展过程中注意与市区发展、周边区域发展相衔接,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格局,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五、你镇应根据下灶村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合理确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六、你镇、下灶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
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
晋江生态环境局、交警大队、广电网络晋江分公司、供电公司、
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新奥燃
气公司。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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