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3-00139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3〕15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07
晋政地〔2023〕151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南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
工程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
龙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晋南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请示》(晋龙政〔2023〕15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南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以下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四至范围:东至龙湖水库、南至民生路、西至文锦大道,北至居民点,总用地面积约7.25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25—Z—02地块,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规划面积约7.25公顷,容积率≤0.6,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
四、该控规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内容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五、该控规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文
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
局、交警大队、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
公司、联通分公司、广电网络晋江分公司。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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