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40-2022-00084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2〕7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3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2-05-27 16:16

      晋政文〔2022〕7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晋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闽政〔2022〕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21〕63号)精神,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围绕建设体育城市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为抓手,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着力点,以多元融合发展为突破口,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使全民健身成为谱写“晋江经验”新篇章的新标杆和新名片。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成为人人参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时尚,建成与体育城市相匹配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健身设施便利化、健身赛事活动常态化、健身服务智能化、健身组织社会化、健身指导科学化,争当全国县域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10分钟体育生活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年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2000场次以上,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3-4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国民体质合格率保持92%以上;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力争达到每万人1个,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5名;助力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2800亿元、体育服务业产业值年均增长9%。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更加便利的健身场地设施

      扩大增量供给。依据区域经济及人口分布等因素,统筹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八仙山、崎山、灵源山、紫帽山等自然资源,建成与绿道网、慢行系统相串联的健身步道、登山道、骑行道等健身休闲设施。充分挖掘景区、公园、绿地等空间资源,规划建设生态体育公园。积极推进在公园、绿地、沿江、沿河及高架桥下等区域,合理布局小型多样的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强化健身设施匹配落地制度,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补齐健身设施短板。鼓励企业建设职工体育文化活动中心,支持镇(街道)、村(社区)建设老年人健身设施。

      着力品质提升。推动健身设施更新换代,大力推广二代健身路径、智能健身驿站、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抓好世中运场馆赛后利用,将晋江体育中心、第二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公园等打造成体育服务综合体,形成赛事服务与配套服务集聚,增强复合经营能力。持续推动镇(街道)、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无障碍化建设改造。到2025年,实现镇(街道)、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100%的镇(街道)、50%的村(社区)拥有室内、外公共体育设施。

      推动开放共享。落实《晋江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完善“建管并重”长效机制。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主体和服务品牌,推动运营管理专业化、标准化。继续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管理的督导。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民建民营体育设施和工业园区企业体育设施向社会或园区职工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到2025年,公共体育设施及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园林局、水利局

      (二)组织更为丰富的健身赛事活动

      完善体系建设。打造以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以社区运动会、运动项目联赛、企业体育赛事、民俗体育活动等为支撑,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常态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大力开展市民喜爱、参与度高的篮球、足球、气排球、广场舞等赛事活动,推动举办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舞龙舞狮等民俗民间传统体育赛事活动。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完善线上线下融会贯通的赛事活动互动新模式。推广冰雪运动,推进“冰雪进校园”。

      持续品牌打造。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赛事体系,持续推进“一镇(街)多品”赛事活动。培育和保护本土赛事活动,积极将晋江全民健身运动会、穿越三山越野赛、基层村级篮球联赛、企业篮球联赛、基层村级排球赛、长寿杯门球赛、“爱我晋江”自行车环市骑行、老年人健身万步走等赛事活动打造为全民健身的地域标签和城市名片。每年举办市级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赛事项目数15项(次)以上。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长期落地晋江。

      推进均衡发展。全面推动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等人群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保证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普及、推广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持续推动残疾人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发展。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工间健身制度,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比赛活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工委,市体育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民宗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三)发展更具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

      加强组织建设。健全以体育总会为引领,以各级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为骨干,以社区健身团队、全民健身站点等基层健身组织为补充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发挥企业家、爱心人士、体育专业人士和健身骨干的作用。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与卫生、教育、养老等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

      激发组织活力。加快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优先将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通过规定程序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并规范预算资金管理,做好预算编报。鼓励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以上等级的体育社会组织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鼓励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备案的基层健身组织提供场所、经费、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与公共体育场馆协同开展赛事活动、体育培训、健身指导等合作。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

      (四)提供更加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

      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志愿者保险制度。鼓励聘用退役运动员、健身达人、运动网红等从事健身指导服务,壮大科学指导服务队伍。到2025年,实现镇(街道)体育志愿服务站全覆盖,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低于100人,每个社区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人。

      加强科学指导。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和健身服务“五进”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传播科学健身方法。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提升镇(街道)、村(社区)文体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职工活动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医生开具运动处方能力的培训,探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打造体医融合示范社区。

      完善体质监测。建立健全市、镇(街道)国民体质测定服务网络体系,新增1-3个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定期为群众提供体质测定服务。以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积极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向健康监测站点转变。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卫健局、教育局,团市委

      (五)营造更具特色的体育文化氛围

      推广项目文化。以各类赛事为平台,宣传和推广运动项目文化,普及运动项目知识,展示运动项目人文内涵。围绕体育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讲好晋江籍体育冠军、体育明星、体育运动队为主体的体育文化故事,树立体育运动社会公益形象,扩大体育文化的社会影响力。推广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推行国家科学运动积分体系。

      挖掘地方特色。挖掘和整合晋江海峡两岸体育赛事文化、慈善体育文化、归侨体育文化,鼓励和支持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设立特色体育文化展示馆,传承海峡两岸体育文化和乡土特色体育文化。开展南少林五祖拳、晋江狮阵、安海水上掠鸭等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和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弘扬传承传统体育文化。

      打造外宣品牌。收集整理世中运影像、实物和故事,讲好台前幕后故事,开发具有晋江元素的世中运体育文创产品。借助世中运和大体联足球世界杯,积极开展海内外体育文化和赛事交流,扩大晋江体育国际国内影响力。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文旅局、教育局、民宗局、高教发展中心

      (六)推动更高效能的多元互动融合

      深化体教融合。建立市级体教融合示范基地(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以市少体校为龙头,体育训练基地校为支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合作共建运动队为补充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组织评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加强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的整合,建立健全分学段、跨校区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推进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担(兼)任体育教师的入职通道。鼓励学校与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促进体育竞赛、运动训练、人才培养的优势互补。

      推动体卫融合。建立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广体卫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进体卫融合服务向基层延伸。开展体卫融合社区试点,推进“医疗机构+社区机构+体育机构”的健身健康服务。探索建立体卫融合健康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体卫融合智慧化发展。

      推进体旅融合。以引进国际和全国性重点赛事、创建地标景观赛事等为目标,做大做强体育赛事游,吸引境内外更多人员到晋江参赛、观赛和旅游。依托羽毛球等国家级运动项目训练基地,以冬夏令营为载体做深做实青少年体育研学游。以金井塘东触角沙滩为核心发展滨海运动项目,以八仙山、紫帽山、灵源山为核心发展户外运动项目,做新做精山水户外生态游。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卫健局、文旅局、体育局、农业农村局

      (七)健全更为完善的体育产品体系

      推进用品赋能。鼓励和支持体育用品企业紧盯体育消费新趋势和户外运动流行趋势,推广应用3D打印、新材料、可穿戴等智能技术与装备,开发生产更为丰富、更加多元、更高品质的功能型、时尚型、专业型、智能型体育产品,激活体育消费,推进用品赋能全民健身。

      推动赛事引领。加快全国赛事名城建设,建立健全竞技体育赛事体系、全民健身赛事体系、青少年赛事体系、学生赛事体系四大平台。加强国际高端赛事、精品赛事战略布局,扶持原创品牌赛事,拓展攀岩、登山、航模等山地户外赛事,开发沙滩马拉松、沙滩排球、皮划艇等滨海时尚运动赛事,推动赛事引领全民健身。

      丰富培训供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球类项目、跆拳道、击剑、游泳等体育培训机构,丰富体育培训市场供给,满足不同人群健身需求,服务校园“双减、双增”,扩大体育培训覆盖面,添力全民健身。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体育局、教育局、文旅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程

      依据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县(市、区)创建标准,夯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部门联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创建协调机制,统筹组织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内容、责任部门、任务分工、资金保障、重点工程和项目,争创国家级、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

      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老年人体育强县(市、区)创建工程

      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体育发展专项规划,健全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老年人体育强县(市、区)的创建标准,明确创建目标、内容、责任部门、任务分工、资金保障、重点工程和项目,建成老年人体育强县(市、区)。

      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加强智慧体育公园、口袋健身公园、老年体育活动中心、足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建设,重点补齐镇(街道)、村(社区)企业集中片区等健身设施短板,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新建改扩建智慧体育公园2个,新建口袋健身公园15个、健身步道(登山道、骑行道)不少于20公里、足球场地16个、游泳健身场地5个、村(社区)健身设施200个。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工业厂房、商业和仓储用房、边角地等既有合法建筑和闲置用地等空间建设改造体育场地设施。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园林局

      (四)全民健身智慧服务工程

      整合体育组织、场地设施、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资源,推进全民健身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服务管理数字化、便利化、智慧化。推动建立市级体育场馆“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人脸识别、场地定制、客流监测、安全预警等智慧化线上远程管理和运营“一键通”。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工信局、财政局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实施计划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协同推进实施计划落实。各部门、各行业结合实施计划,制订相应的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并加以落实。

      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政策保障

      将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健全与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其他设施资源。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合法依规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加强全民健身政策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园林局、住建局、体育局、农业农村局

      (三)夯实人才队伍

      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管理、健身指导、体医融合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素质。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加强全民健身人才与其他行业人才的互联互通,完善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人才办,市体育局、教育局、人社局、高教发展中心

      (四)强化安全监管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的日常监管和维护,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开放达到防疫、应急、疏散、消防安全等标准。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熔断等机制,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

      (五)加强指导督查

      市政府定期对实施计划重点目标、重点工程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实施计划执行成效进行督查和评估,并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晋江考核指标。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效能办、体育局

      市有关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

      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

      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

      园林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

      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统计局、城管局、高教发展中心、

      融媒体中心、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税务局、医

      保分局、晋江经济报社、公路分中心。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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