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0-00047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0〕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9
晋政文〔2020〕9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
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
规划350582-2203-D-69地块图则的批复
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2203-D-69地块图则的请示》(晋开委〔2019〕2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2203-D-69地块图则方案。
二、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2203-D-69地块图则确定的用地性质等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该图则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
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商务
局、应急管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交警大队、供电公
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新奥燃气公司,灵源街道办事处。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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