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121-2022-00223
    • 备注/文号:晋政办网传〔2022〕1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2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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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09-09 11:57

      晋政办网传〔2022〕13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江市促进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晋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王明元(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吴志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陈  希(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许著赟(陈埭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许长俊(池店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黄胜鑫(安海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蔡文卿(磁灶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李德铭(东石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柯荣围(英林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庄东航(金井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张志雄(龙湖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洪志强(深沪镇政府镇长<副处长级>)

      张培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文思(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主任)

      张清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施正琛(市教育局局长,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苏  琪(市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陈元福(市财政局局长)

      柯发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英俊(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荣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志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向阳(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许国鑫(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谢铭峰(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局长)

      黄作影(晋江银保监管组组长)

      苏亚民(人民银行晋江支行行长)

      蔡少林(青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洪志新(梅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特级(罗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斌斌(西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高攀(灵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庄晓芳(新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施荣进(内坑镇政府镇长)

      王展招(紫帽镇政府镇长)

      郑英奇(永和镇政府镇长)

      周嘉琛(西滨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荣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洪炳钦、市住建局副局长曾绍鹏、市金融局副局长李铭集担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附件1)负责做好日常工作沟通联系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完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住房品质,落实市级监控和指导责任,防范化解房地产项目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测分析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研究制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精准调控施策。督促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市有关单位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对房地产市场监测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日常工作(附件2)。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全体会议召开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全体会议讨论议题及相关事项,提出工作建议供全体会议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体会议议题内容,可邀请相关方(包括属地政府、部门、企业等)参加会议。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纪要形式印发执行(由市住建局代章)。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情况通气会,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通报全市房地产市场工作动态,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商议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策措施等。

      (三)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需要全体会议讨论的议题,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1.晋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2.晋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晋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尤祖鸿(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科长)

      丁志俭(市委宣传部网络管理科副科长)

      柯婉瑜(市发改委体改科科长)

      洪清松(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柯俊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法制室主任)

      曾永嘉(市财政局税政科科长)

      王诗皇(晋江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洪晓明(市自然资源局利用管理科副科长兼所有者权益科

      科长)

      张  颖(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综合监管科科长)

      庄艳萍(市金融局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黄颖漫(市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

      黄振宇(晋江银保监管组四级主任科员)

      陈燕娜(人行晋江支行信贷调统股股长)

      附件2

      晋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加强房地产领域网上舆情监测,协同开展涉及房地产信息网络传播乱象整治工作,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将住房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对市场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将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的失信记录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住宅小区就学配套政策,指导属地贯彻落实,统筹调配,确保住户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加强入学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对于学位紧张应适时发布提示预警,配合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禁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局:负责对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推动部门间房地产相关信息共享;配合落实涉及房地产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领域政策措施所需的财政保障;推动部门间房地产相关信息共享;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社局:负责做好或配合落实国家、省、市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措施并指导各镇(街道)贯彻落实,指导各镇(街道)督促房地产施工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会同住建部门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保障劳动报酬支付,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工作,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领域土地、规划、不动产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各镇(街道)贯彻落实;对全市房地产用地价格实施动态监测,防止出现“地王、楼王”;推动部门间房地产相关信息共享;加大力度督促房地产未开工项目动工建设,加快对已完工交付项目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城管部门处置房地产项目未按照规划建设工程许可建设行为;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住建局: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住房保障、住房租赁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对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等指标实施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调整市场供应节奏,推动部门间房地产相关信息共享;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督查,依法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建设过程中的预售资金监管,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项目风险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参与市场专项整治,在职责范围内推动各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公示该部门涉及房地产领域的监管信息;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金融局:协助推动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房地产领域涉及金融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机构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实施动态监测发现风险苗头及时进行提示预警,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税务局:负责落实房地产领域税收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推动部门间房地产相关信息共享;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晋江银保监管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房地产政策要求;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违规信贷行为,严防经营贷、非住房按揭消费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推动部门间房地产相关信息共享;协助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对银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操作风险和合规性进行监管检查;积极配合做好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和化解,引导银行按要求给予合理的开发贷款、按揭贷款支持,保障房地产合理消费需求,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行晋江市支行:负责落实金融市场审慎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速和占比,并实施动态监测;推动部门间房地产相关信息共享;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有关单位:市委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

      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局、税务局、

      银保监管组、人民银行晋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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