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112-2022-00117
    • 备注/文号:晋政办网传〔2022〕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31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江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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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06-14 16:11

      晋政办网传〔2022〕6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江市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筑牢压实各部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泉政办网传〔2022〕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晋江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  长:王也夫(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祈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英俊(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友加(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志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林景锋(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昌发(市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叶鸣涛(市科学技术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忠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吴绶明(市财政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保留正

      科级待遇〉)

      孙文欣(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贤答(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洪俊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黄志向(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张源昌(市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丁永贵(市商务局副局长)

      施清凉(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军(市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曾长兴(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永生(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宋传中(晋江海事处副处长)

      赵  龙(泉州海警局晋江工作站站长)

      蒋远疆(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围头湾港务站

      副站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协调组织实施联管联控,解决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构建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晋江生态环境局,主任由晋江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晋江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应明确1名具体工作联络人。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随工作变动而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发改局负责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推进海洋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市教育局负责推进中小学普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支持高校开展海洋碳汇研究、海洋保护人才培养。

      市科技局负责协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落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支持推动海洋环保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

      市工信局负责督促沿海省级以下工业园区落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沿海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的资金和绩效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开展海岸线修测;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推进互花米草等海洋外来生物治理;依职权承担划定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空间范围相关工作任务;负责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按职责组织开展海洋灾害影响评估及相关工作。

      晋江生态环境局负责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指导管理入海排污口设置;负责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牵头组织开展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和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按职责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职权和受托权限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在职权范围内承担船舶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所辖入海河流内河水域内运输船舶和其作业活动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以及运输船舶和其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入海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入海排洪泄洪沟渠规范管理;指导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河流垃圾治理,指导督促属地落实其他入海河流治理责任;指导督促沿海城镇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管护;协助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河(湖)长制的街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沿海农村种植业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指导沿海畜牧业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沿海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推动渔业养殖业绿色发展;负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落实水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实施水产养殖许可管理,监督管理养殖投入品使用;负责渔港和渔船污染防治;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职责范围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职责组织开展海洋灾害影响评估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海洋自然保护地、湿地监督管理;负责沿海防护林的抚育管护;负责海岸带(海岛)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沿海省级以上开发区落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市文旅局负责协助做好滨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中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按职责指导做好各类滨海旅游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旅游经营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市城管局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沿海城镇垃圾清扫、分类、转运、处置,配合做好海漂垃圾上岸处置的海陆衔接,防治建筑垃圾、城镇生活垃圾入海。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海洋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综合防灾救灾减灾工作。

      晋江海事处在职权范围内承担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所辖水域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具体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泉州海警局晋江工作站负责依职权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参与和支持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围头湾港务站在职权范围内承担港口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所管辖港口总体规划区(晋江行政区域)内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整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陆海污染协同防治。切实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泉州湾、安海湾等重点海湾污染综合整治,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专项整改。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实施分类整治,逐步推动集中排放、生态排放、深远海排放。落实污染物减排方案,确保入海河流水质和排放总量符合海湾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深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持续推进海水养殖主体尾水治理,有序推进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行动,加大超规划海水养殖清退和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有效管控陆源垃圾入海,加快推进建立海上环卫机制,实现海漂垃圾治理常态化、动态化、网格化。探索运用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高科技手段,开展海岸线保护和海漂垃圾、入海排污口等监测监管,排查整治岸线“四乱”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强化海洋空间资源管控。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统筹陆海空间开发和保护,完善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总体布局。严格控制围填海,严守自然岸线保有率底线,清理整治沿岸乱搭乱建和废弃工程,恢复岸线自然风貌。严格落实国家用海政策,注重区域统筹、统一规划,推进海岸带空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使用。

      (三)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大海洋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区管控力度,开展保护区、红线区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活动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因湾制宜开展生态整治修复工程,通过退养还滩(湿)、清淤扩容、岸滩整治和优化海岛垃圾污水处理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近岸海域、岸滩、海岛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

      (四)防范海洋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海洋生态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体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近岸海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协调联动响应机制。完善源头管控和海上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工作,定期开展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性污染等风险源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生态环境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应急设备、船舶和人员配置,强化事故现场应急监测、污染处理和事后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五)强化海洋环境监管执法。完善海湾(滩)监管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日常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海湾(滩)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装备和经费,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区域。强化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加强日常执法巡查,重点整治乱捕乱养、乱排乱放、乱倒乱采、乱行乱游、乱填乱建等行为,提升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效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海洋碳汇探索研究。深入开展海洋碳汇科学研究,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支持泉州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深化海洋人工增汇、海洋负排放相关规则和技术标准研究。探索海水养殖增汇、滨海湿地和红树林增汇、海洋微生物增汇等试点工程,提高海洋固碳增汇能力,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有关镇人民政府:陈埭、池店、安海、东石、英林、金井、龙湖、

      深沪镇人民政府。

      市有关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

      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深保区管理处、泉州市晋

      江生态环境局、晋江海事处、泉州海警局晋江工作站、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围头湾港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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