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3-10201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3〕108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5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泉州世界贸易中心A1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时间:2023-04-25 10:01

      泉州世界贸易中心项目用地位于池店镇溜石村,总用地面积156344平方米,并分为A、B两区,其中A区用地面积60001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含A1(用地面积38532平方米)、A2(用地面积21469平方米)两个地块,其中A1地块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晋建规字第3161291号),目前该地块内各建筑主体结构及地下室均已建成,由于资金问题,致使项目处于烂尾状态,本次拟重新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改造,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总平面布局在现场建设的基础上重新优化交通组织(包括出入口设计)、停车位布局、绿化设计等内容;取消原东侧入口门卫;根据单体设计调整,对应微调经济技术指标表、建筑轮廓线、高度、层数等表达。

      2、地下室轮廓线基本不变,重新优化内部平面设计及停车位布局。

      3、建筑单体轮廓线局部微调,内部平面设计重新优化;2#楼局部增加一层;3#楼因原规划设备层内夹层未建设,故由原规划47层按现状变更为46层,建筑至高点对应黄海高程由190米降为189.95米。

      4、建筑外立面重新设计,由传统风格调整为现代风格。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565964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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