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3-10135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3〕58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5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市恒禾海景酒店建筑设计方案修改调整公示
    时间:2023-03-15 17:13

      晋江市恒禾海景酒店项目用地位于金井镇围头村,用地面积349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GJJ082019236号)。现晋江市恒禾海景酒店有限公司申请对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由7634.15平方米调整为7551.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7634.15平方米调整为7551.8平方米,容积率由2.184调整为2.161。

      二、建筑单体

      保留原主体框架,重新设计平面功能和外立面,相应的图纸重新设计。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配套满足要求,外立面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16日至3月29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565964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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