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3-10010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3〕16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联豪科研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时间:2023-01-12 18:06

      联豪科研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用地位于罗山街道前沿社区、山仔社区。总用地面积1380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582202200016号)。现泉州市联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一)1#科研楼裙房向东侧增加0.6米,2#服务配套科研楼扩建一层,建筑高度由21.3米变更为23.9米。和平南路增设消防出入口,规划一路出入口位置调整,并增加独立人行出入口,调整纬一路车行(地下室)出入口宽度及位置,调整规划一路方向地下室出入口宽度。中庭增加2个地下室疏散楼梯间。一期、二期用地范围调整。

      (二)调整后总建筑面积30751.92,总计容建筑面积24646.9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104.96平方米,总占地面积3294.4平方米,绿地率40.12%,建筑密度23.9%,容积率1.79,机动车位248辆,非机动车位991辆。

      二、建筑单体

      建筑平面图相应调整。建筑立面材质由中米白色真石漆变更为米白色马赛克瓷砖,蓝灰色玻璃变更为灰色玻璃。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1月13日至1月3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565964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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