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P2017-8号地块位于陈埭镇溪边村,总用地面积1450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建筑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因燃气公司要求,1#楼二至十一层平面A2/A2’户型厨房封闭阳台改为开敞阳台。
(二)因燃气公司要求,5#楼二至十一层平面C2/C2’、C3/C3’户型厨房封闭阳台改为开敞阳台。
经审查,本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公共配套均未调整,仅对部分户型阳台进行调整,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2年8月24日至9月6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565964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