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1-10286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3
晋江市益益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用地位于永和镇旦厝村、割山村、玉溪村,用地面积7617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2006年1月22日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晋地合〔2006〕协字第044号),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0.968,建筑密度39.8%,绿地率31.2%。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确需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的,应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规划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论证、公示后方可给予办理方案审查及其他规划手续。近日晋江市益益化纤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申请将规划设计条件中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为1.3<容积率≤2.8,30%<建筑密度≤55.78%,10%≤绿地率≤20%。
2021年12月10日,为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我局将关于晋江市益益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条件变更评审会改为线上征询意见会,经与会部门及专家讨论,会议同意规划设计条件中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为1.3<容积率≤2.8,30%<建筑密度≤55.78%,10%≤绿地率≤20%,其余要求按原规划条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晋江市益益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厂区项目规划条件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为12个自然日。公告期限内,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电子邮件: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2001556。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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