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1-10067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1〕136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0
晋江中航城·天悦项目用地位于梅庭片区,北至香港路,西至西环路,东至梅岭路。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用地面积115148平方米。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晋规字第3010736号、建字第GJJ012019042号)。现晋江中航里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一)将原来4栋17-18层住宅、1栋7层住宅、2栋32-33层住宅,调整为8栋18-20层住宅,调整后的高度(黄海高程108.5米至109.9米)满足部队要求;同时,沿梅岭路的高层住宅朝向调整,由平行梅岭路调整为垂直梅岭路布置,朝向符合同部队的关系(山墙面朝部队)。
(二)调整后整个地块范围内已批和拟建建筑总建筑面积385290.28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87867平方米,不计容面积97423.2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34532.89平方米。
二、建筑单体:
根据调整后的布局重新设计。
经审查,修改后方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设施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色彩方面保持与前期已建建筑色彩一致,在造型、色彩、材质上与之呼应、协调、融合。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1年5月10日至5月2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件:jjcxghj@sina.cn,联系电话:0595-8565964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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