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20-00124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0〕604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29
安东亲亲扩建项目位于晋江市东石镇井林村,由泉州亲亲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原设计方案已按程序审查通过,并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原日照分析错误及实际使用需求,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原日照分析设计院计算错误,现将3#厂房往南移,以满足日照要求;因楼栋位置移动对停车位位置进行调整,停车位数量保持不变;根据工艺要求。将1#、2#楼建筑高度由原来23.95米调整为23.4米,3#楼建筑高度由原来23.95米调整为23.65米。
调整后方案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与原方案保持不变。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6日(七个工作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电子邮件:jjcxghj@sina.cn,联系电话:0595-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