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20-00120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0〕584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1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保利上城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修改公示
    时间:2020-12-11 18:26

      保利上城项目用地位于池店南片区,用地面积719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建筑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图 

      (一)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景观绿化范围调整,活动场地范围调整。 

      (二)地块三、地块四调整主入口楼梯踏步形式,增加花池。 

      (三)补充幼儿园屋顶透空符号、空调外机位看线;幼儿园地块活动场地和景观绿化范围微调,机动车布局调整。 

      (四)地块一和地块二机动车、非机动车位布局微调。 

      (五)更正配套设施一览表中养老服务用房位置,图纸均未调整。 

      (六)地块一非机动车由112个调整为198个,地块二非机动车由992个调整为906个。 

      二、建筑单体 

      幼儿园一层平面图微调。 

      用地范围内具体景观设计方案属于设计单位二次设计内容,不属于本次图纸表达范围内,经审查,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01210日至1218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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