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19-00017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19〕238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0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骏·丽景府建筑方案调整变更公示
    时间:2019-06-20 17:21

      中骏·丽景府项目位于晋江市磁灶镇镇区,属于晋江市P2010-7号地块中的部分地块,由泉州鑫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原设计方案已审查通过,并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施工图细化并对建筑外立面进一步优化,业主申请对该项目外立面进行调整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2#6#9#12#15#楼南立面加宽局部建筑顶部造型,优化整体比例,部分空调板装饰线条加宽,北立面核心筒装饰柱加大;1-3#5-13#15#-17#楼北立面顶部由装饰格栅改为装饰横梁,每层间增加分缝线;3#5#7#8#10#11#13#16#17#楼南立面部分阳台内客厅外墙颜色由深咖色改为米黄色,北立面部分厨房窗间墙颜色由米黄色改为深咖色。 

      调整后方案总体各项指标和配套设施、建筑高度(最高点黄海高程)与原方案保持不变。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621日至201971日(七个工作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 

      电子邮件:JJSCXGHJ@jinjiang.gov.cn 

      联系电话:0595-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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