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1-1850-2023-00141
    • 备注/文号:晋建综〔2023〕20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3
    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12-13 10:07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建办(城管办、房屋整治办),市属国有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压茬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安委〔2023〕15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建建〔2023〕94号)、《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四季度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针对冬季施工和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我市75项细化措施,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我市住建领域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二、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三、重点任务内容

      (一)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所有在建项目要结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对照事故隐患“检查清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和重大事故隐患库,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即日起,各企业每月29日前将本月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书面报送市住建局执法大队项目联络员,逾期未提交的,我局将按照动态监管办法第1.2.8条予以评价记分。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要贯穿排查整治阶段全过程,严禁虎头蛇尾、闭门造车。

      (二)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期间,各在建项目有关企业要组织对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节后新进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做到未依法持证不上岗、岗位职责不明晰不上岗、应急避险能力不足不上岗。

      (三)发动全员排查风险隐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建办(城管办、房屋整治办)(以下简称“各镇街规建办”)、市属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一线从业人员每天排查岗位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核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逐级上报。对一线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核实,对经核实属实的,及时落实整改并兑现安全生产奖励措施,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开展第三轮全覆盖检查。市住建局将结合四季度“双随机”监督检查,聚焦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完成第三轮“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全覆盖精准排查。

      (五)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结合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各镇街规建办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局有关科室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违法改建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各镇街规建办、局有关科室要对照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和省住建厅《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事项标准清单(试行)》等要求,深入排查辖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100%列清单、建台账,严格落实挂牌督办、依规处理、闭环销号。

      (七)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两项制度。1.“安全日志”制度。对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员作用的通知》(闽建办建〔2023〕3号)要求,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真实记录每日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督促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2.“一机一码”制度。在严格执行定期检查挂牌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对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智能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建〔2023〕4号)要求,各镇街规建办、市属国有企业、局有关科室要逐项目核实在用起重机械“一机一码”制度的落实情况,实现建机一体化企业定期检查、维保记录的可查询、可追溯,进一步巩固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八)落实动火作业监督监管。各镇街规建办及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监管。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特种操作人员(电工、焊工等)是否落实持证上岗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焊接或切割热等动火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动火作业过程中是否设置接火斗等防火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动火监护人是否进行现场监护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规建办、市属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二)严格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期间,各镇街规建办和局有关科室要增强精准执法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从重惩处,切实发挥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倒逼各方参建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0日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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