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1-1850-2023-00014
- 备注/文号:晋建综〔2023〕1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7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建市政工程围挡公益广告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建市政工程围挡公益广告制作及日常维护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现房建市政工程围挡公益广告设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工地围挡公益广告是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重要内容,是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管理,严格按照《晋江市围挡围墙及公益广告美化提升和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及《晋江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含拆除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设置。
二、明确公益广告设置标准。各项目选用的公益广告内容原则上应从按照晋江文明网公益广告样式中选用,要求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东西南北面均要达到要求),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金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爱国卫生运动、中华民族和闽南优秀文化传统等为主,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公益广告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无明显的褪色、污损或被小广告张贴占用的现象。
三、严格公益广告审批管理。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提前做好施工区、生活区等工地围挡及公益广告的规划设计,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工地围挡实施方案,选好公益广告方案,确保工地围挡设置及公益广告刊载符合规定要求。工地围挡及公益广告实施方案应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我局审核。
四、加强公益广告巡查检查。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检查,及时修复破损的围挡及公益广告。我局将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及文明施工标准,结合“双随机”、日常监督、创城创卫等检查,加大工地围挡及公益广告检查力度,对发现有问题的项目,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项目采取责令停工、信用扣分、立案查处等手段严肃查处。
附件: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方案审批表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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