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1-0101-2019-10107
- 备注/文号:晋建综[2019]23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2
晋建综〔2019〕239号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泉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泉州市物业项目
经理信用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现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物业项目经理信用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信息采集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填报《物业项目经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报送至我局房地产与物业监管科。
二、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自查,尚未完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小区于7月30日前按照备案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将资料报送至我局房地产与物业监管科。
三、加强惩处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重视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按时限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报送的将扣除企业信用分3分,物业项目经理分10分。
附件:1、《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物业项目经理信用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房〔2019〕56号)
2、物业项目经理信息采集表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和备案材料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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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 ||||||||
| 晋江市物业项目经理信息采集表 | ||||||||
| 编号: |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籍 贯 | 相 片 |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职 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
| 毕业学校 | 专 业 | 毕业时间 | ||||||
| 身份证 号 码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 | 手机号码 | ||||||
| 所在企业 | 职 务 | 委派(任命)时间 | ||||||
| 项目名称 | 类 型 | 面 积 | 万㎡ | 值班电话 | ||||
| 项目所在地 | 区(县、市) 街道 社区 | |||||||
| 工作简历 | ||||||||
| 奖惩情况 | ||||||||
| 本人申请意见 | 所在企业意见 | |||||||
| 签名: | (企业盖章)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意见 | ||||||||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备注 | 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物业项目经理委派(任命)书复印件; 3.本表一式两份,主管部门和物业企业各留存一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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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 | 泉州市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记分明细表 | ||||
| 记分类型 | 记分编码 | 记分项目 | 记分内容 | 记分依据 | 记分值 |
| 项目经理信用加分 | QZXMJL1001 | 表彰 | 获得国务院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5 |
| QZXMJL1002 | 获得国务院住建部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4 | ||
| QZXMJL1003 | 获得国务院相关部(委)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4 | ||
| QZXMJL1004 | 获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4 | ||
| QZXMJL1005 | 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3 | ||
| QZXMJL1006 | 获得省住建厅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3 | ||
| QZXMJL1007 | 获得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3 | ||
| QZXMJL1008 | 获得市人民政府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3 | ||
| QZXMJL1009 | 获得省物业管理协会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2 | ||
| QZXMJL1010 | 获得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2 | ||
| QZXMJL1011 | 获得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2 | ||
| QZXMJL1012 | 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2 | ||
| QZXMJL1013 | 获得市物业管理协会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1 | ||
| QZXMJL1014 | 获得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1 | ||
| QZXMJL1015 | 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1 | ||
| QZXMJL1016 | 获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表彰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1 | ||
| QZXMJL1017 | 本人任职期间,所在物业服务项目获得市级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称号的 |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 +1 | ||
| 项目经理信用减分 | QZXMJL2001 | 日常管理 | 未建立业主投诉(客服需求)登记处理、回访制度并组织实施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1 |
| QZXMJL2002 | 未建立房屋装修登记及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1 | ||
| QZXMJL2003 | 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物业管理活动相关资料档案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1 | ||
| QZXMJL2004 | 未按规定开展年度业主满意度调查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1 | ||
| QZXMJL2005 | 未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06 | 公共区域内多处车辆未按有序停放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07 | 对正在实施的违章建设(搭盖)行为未能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3 | ||
| QZXMJL2008 | 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3 | ||
| QZXMJL2009 | 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退还装修保证金及其它应退还费用的 | 根据相关规定 | -5 | ||
| QZXMJL2010 | 未经双方约定,擅自收取或提高相关费用的 | 根据相关规定 | -5 | ||
| QZXMJL2011 |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5 | ||
| QZXMJL2012 | 采取停水、停电或其他违规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5 | ||
| QZXMJL2013 | 安全管理 | 未按规定对共用设施设备、设备用房进行日常管理、维修保养、运行巡查的设备用房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3 | |
| QZXMJL2014 | 未公示设备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操作人员证件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3 | ||
| QZXMJL2015 | 设备用房堆积杂物或环境卫生差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3 | ||
| QZXMJL2016 | 电梯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检验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3 | ||
| QZXMJL2017 | 多处电梯轿厢未公示年度安全检验标识的、紧急救援电话和使用注意事项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3 | ||
| QZXMJL2018 | 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未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3 | ||
| QZXMJL2019 | 消控室、监控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记录值班情况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3 | ||
| QZXMJL2020 | 未制定台风、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3 | ||
| QZXMJL2021 | 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品或其他危险品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4 | ||
| QZXMJL2022 | 对车辆堵塞小区消防通道或疏散通道等行为未能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4 | ||
| QZXMJL2023 | 环境卫生 | 公共绿化未设置爱护绿化提示牌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1 | |
| QZXMJL2024 | 公共绿化未适时修剪、清除杂草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1 | ||
| QZXMJL2025 | 公共区域多处暴露垃圾或保洁差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26 | 公共区域内多处堆放杂物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27 | 建筑(装修)垃圾混堆生活垃圾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28 | 建筑(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29 | 景观水系(水池)存在漂浮垃圾或水体浑浊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30 | 未建立四害消杀制度并组织实施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31 | 未按要求对生活水箱进行清洗并检测水质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32 | 多处乱张贴(乱涂写)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33 | 公共绿地存在被改变用途、破坏、占用等现象的 | 根据《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 -2 | ||
| QZXMJL2034 | 公共收支 |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未单独建账的 |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5 | |
| QZXMJL2035 | 未定期公示公共区域经营收支情况的 |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5 | ||
| QZXMJL2036 | 未按合同约定分摊并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公共费用的 |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5 | ||
| QZXMJL2037 | 未按规定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公共收益的 |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10 | ||
| QZXMJL2038 | 其他 | 未按规定进行项目经理信息采集的 | 根据相关规定 | -10 | |
| QZXMJL2039 | 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物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的 | 根据相关规定 | -30 | ||
| QZXMJL2040 | 因项目经理责任引发重大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 根据相关规定 | -30 | ||
| QZXMJL2041 |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未依约履行物业公共秩序维护义务,导致群发性失窃事件、消防事故、治安事故等频发的 | 根据相关规定 | -30 | ||
| QZXMJL2042 | 在所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参与“沙霸”、“搬霸”等违规经营等行为的 | 根据相关规定 | -30 | ||
| QZXMJL2043 | 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 根据相关规定 | -30 | ||
附件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和备案材料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材料:
(1)申请报告(一式1份);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办理仅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一式1份);
(3)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表(一式1份);
(4)物业服务合同原件(一式1份);
(5)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式1份);
(6)临时管理规约(一式1份)。
备注:早期未进行物业招投标且合同未到期的物业管理项目。
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材料:
(1)申请报告(一式1份);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办理仅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一式1份);
(3)如业主委员会选聘需提供双过半表决票结果并公示 (一式1份);
(4)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表(一式1份);
(5)物业服务合同(一式1份);
(6)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式1份);
(7)管理规约(一式1份)。
晋建综[2019]239号(关于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泉州市物业项目经理信用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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