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2-2420-2024-00006
    • 备注/文号:晋林长办〔2024〕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8
    晋江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时间:2024-03-31 15:0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降低火灾风险隐患,坚持“防未、防危、防违”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全链条管理,对全市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泉州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火灾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森林防火区内的火源隐患排查。一是森林防火区内的生产性用火。包括农事、林事等生产活动用火;工矿和施工企业生产用火,包括电焊、切割、爆破等野外施工用火和输配电、通信设施线路老化、碰线短路的起火等。二是森林防火区内的非生产性用火,包括吸烟、上坟烧纸、烧荒、玩火、烧水、野炊、烧烤、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炮竹、宗教祭祀用火等。

      (二)森林防火区重要地段的可燃物隐患排查。包括森林防火区内重要地段的枯枝落叶、枯死杂草以及其它可燃物:城乡居民点、学校、重点保护文物、重要军事和民用设施等周边,坟场、公墓周边,油库、爆炸物品等危化品仓库周边工矿企业、施工工地及工棚等周边,景区游览设施、步道等两侧,公路、铁路、油、汽管线等两侧保护管理范围,以及人为活动频繁的林缘地带、林内人行道路两侧等。

      (三)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排查。一是检查行政首长负责制、经营主体责任制、部门分工合作制是否落实;二是检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村(社区)、进林区、进校区、进景区(寺庙)的安全教育、群防群治是否到位;三是检查扑火队伍建设、装备配备、扑火安全是否到位;四是检查预案修订、定期组织演练、区域联防联控和人员救援救助、分级响应是否到位;五是检查值班值守、预警监测、火情信息报送等是否到位。

      三、工作重点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安委〔2024〕9号)文件基础上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和各类自然保护地,跨林区输配电线路、穿林道路沿线、景区非景区景点、农林交错地带、散坟地等重点区域;加油站(库)、易燃易爆加工厂(仓库)、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周边林区及其他野外用火频繁地区为重点,在辖区内全面开展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其他方面等八个方面森林火灾隐患梳理,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森林火灾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细致排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各镇(街道)要建立台帐,抓好跟踪落实,限期完成整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晋江市林长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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