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1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 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我市积极开展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晋江段)整合优化工作,为确保整合优化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现就我市自然保护区调入、调出情况进行公示。
一、工作范围
本公示共包含1个(省级保护区),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晋江段)。
二、性质定位
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重点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重叠、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
三、调入调出面积
本次保护区优化整合工作,经过多轮完善,整合后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晋江段)共调出3块区域,调入1块区域,共调入面积10.5055公顷,调出面积1.9531公顷。
依据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对该工作内容和调入、调出示意图予以公示(详见附图),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如对我市自然保护地调入调出情况有疑义,请在2023年4月17日前反馈至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联系方式:0595-85612266 ,电子邮箱:jjforestry@163.com)。
附图:调入、调出示意图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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