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30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 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泉州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我市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为确保整合优化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现就我市自然保护地调入、调出情况进行公示。
一、工作范围
本公示共包含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自然公园1个、地方级自然公园1个),分别是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深沪湾国家级地质公园、福建泉州深沪湾地方级森林公园。
二、性质定位
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重点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重叠、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
三、调入调出面积
本次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出面积313.60公顷,调入429.33公顷,调整后增加115.73公顷;福建深沪湾国家级地质公园共调出1462.67公顷,调入58.30公顷,调整后减少1404.37公顷;福建泉州深沪湾地方级森林公园调出82.78公顷,调整后减少82.78公顷。
依据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对该工作内容和调入、调出示意图予以公示(详见附图),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4月6日。如对我市自然保护地调入调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3年4月6日前反馈至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联系方式:0595-85612266 ,电子邮箱:jjforestry@163.com)。
附图:调入、调出示意图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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