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2-2420-2022-00051
    • 备注/文号:晋林长办〔2022〕2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4
    晋江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时间:2022-11-30 17:07

    晋林长办〔202222

     

     

    晋江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镇(街道)林长办、市林长制协作单位

    为配合做好泉州市对我市2022年林长制工作考核,根据泉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林长办〔202217号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22年泉州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中考核评分细则内容按各单位职责作了进一步的责任分解,现将《泉州市2022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整理好相关材料,并于1118日下班前通过政务内网报送至晋江市林长办公室。

     

    附件:泉州市2022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责任分解表

     

     

     

                                晋江市林长办公室

     

     20221114

    联系人杨章庆  电话:15396669619

     

     

     

     

     

     

     

     

     

     

     

     

     

     

     


    附件

    泉州市2022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责任分解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赋分

    分值

    考核评分细则

    责任单位

    1

    工作考核

    22分)

    林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4

    (1)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建设,领导变化后,林长名单和林长公示牌未更新的,每发现1名扣0.1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道)

    (2)未通过媒体(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的,扣1分。

    林业园林局

    (3)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未按期完成上级安排的林长制事务,以全年数量计,每少5个百分点(不足5个百分点按5个百分点计)扣0.1分,最高扣0.5分。

    林业园林局

    (4)除上级统一组织的培训外,未开展林长制工作培训的扣0.5分。

    林业园林局

    (5)上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问题未整改落实的(含其他指标中已扣分的),每1项扣0.1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民政局、民宗局、各镇

    (街道)

    2

    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5

    (1)考核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督查、考核、部门协作等工作制度稳定运行情况,制度运行情况不到位的每项扣0.2分,本项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2)落实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工作协作机制,每缺少1个机制扣0.5分;辖区内一林一警落实率达90%及以上不扣分,每少2个百分点(不足按2个百分点计)扣0.2分,最高扣1.5分。本项最高扣3分。

    林业园林局、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3)县乡村公示牌保有量未达到目标任务的,每少1个百分点(不足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扣0.1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道)

    3

    工作考核(22分)

    林长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5

    (2)副林长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每年少于1次的,扣1分。

    林业园林局

    (3)林长、副林长每人每年开展巡林少于1次的,每人扣0.5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4)监督、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每年少于1次的,扣1分。

    林业园林局

    4

    林业改革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投入及绩效

    5

    (1)市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部门评价结果优的,不扣分;良的,扣1分;中的,扣2分;差的,扣3分。

    林业园林局

    (2)县级财政对林业专项投入较上年度增长或持平的,不扣分;减少在5%(含5%)内的,扣1分;减少超过5%的,扣2分。

    林业园林局、

    财政局

    5

    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3

    (1)积极推进林业执法改革试点,列入改革试点的县(市、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点改革任务的,扣1分。

    林业园林局

    (2)未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的,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道)

    (3)加强林业科技保障服务,完成林业科技服务未达到任务数的,每少10个百分点(不足10个百分点的按10个百分点)扣0.1分,最高扣1分。(科技服务次数2次)

    林业园林局

    6

     

     

     

     

     

     

     

     

     

     

     

    保护性指标(51)

     

     

     

     

     

     

     

     

     

     

     

     

     

     

     

    保护性指标(51)

     

     

     

     

     

     

     

     

     

     

     

     

     

     

    保护性指标(51)

     

     

     

     

     

     

     

     

     

     

     

     

     

     

     

     

    保护性指标(51)

     

     

     

     

     

     

     

     

     

     

     

     

     

    保护性指标(51)

    森林覆盖率

    2

    森林覆盖率少于年度目标值(指标以林业与国土三调融合后的数据为基础测算的年度目标值)的,每少0.1个百分点(不足按0.1个百分点计)扣0.2分,最高扣2分。

    林业园林局

    7

    森林蓄积量

    2

    森林蓄积量少于年度目标值(指标以林业与国土三调融合后的数据为基础测算的年度目标值)的,每少1个百分点(不足按1个百分点计)扣0.2分,最高扣2分。

    林业园林局

    8

    林地、湿地保护

    3

    (1)林地保有量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不足的按1个百分点计)扣0.2分,最高扣2分。

    林业园林局

    (2)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到期回收工作未达100%的扣0.5;红树林保护修复任务未完成的扣0.5分。本项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9

    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

    2

    (1)考核生态公益林保有量,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少于年度目标数(指标以林业与国土三调融合后的数据为基础测算的年度目标值)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最高扣1.5分。

    林业园林局

    (2)考核天然商品林管护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不足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扣0.1分,最高扣0.5分。

    林业园林局

    10

    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

    4

    (1)考核上级下发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省级以上海洋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点位的核查反馈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按未完成数占任务数比例扣分,最高扣1.5分。

    林业园林局

    (2)考核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情况,对于野猪危害严重的或有申请野猪猎捕限额的县(市、区),未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小组、组建猎捕队伍、依法开展护农猎捕、落实保险和补偿补助政策、修建农田野猪防范设施等的,每缺1项扣0.2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3)考核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年度任务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完成情况。以上两项工作任务,每少完成1项扣0.75分,最高扣1.5分。

    林业园林局、

    深保区、坫头林场

    12

    森林防灭火

    12

    (1)当地政府(森防指)组织开展防火宣传,闽森防办明电〔20223号文件规定的有关部门未开展防火宣传活动的,每缺一个部门扣0.2分,最高扣1分。(民政、农业农村、林业、公安、应急管理、民宗、教育、共青团、交通、电信、文旅、电力、铁路)

    林业园林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应急局、民宗局、教育局、共青团、交通局、电信、文旅局、

    电力、铁路

    (2)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林业、农业农村、文旅、民政、宗教管理、电力等有关防火责任部门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每缺1个部门或明显未排查治理到位的扣0.3分,最高扣2分。

    林业园林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民政局、民宗局、电力

    (3)未建立专业森林防火巡护队伍的扣0.3分,未建立森林消防队伍的扣0.2分,最高扣0.5分。

    林业园林局、

    应急局、

    各镇(街道)

    (4)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未修订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扣0.5分;未开展森林火灾预案演练的,扣0.5分。本项最高扣1分。

    应急局、

    各镇(街道)

    (5)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未按要求制定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方案的,扣0.5分,未按方案和上级要求完成进度的,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年度任务的,扣1分。本项最高扣2分。

    林业园林局、

    相关镇街

    (6)组织林业和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评估,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有关部门未进行火灾评估,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的,扣0.5分。

    林业园林局

    (7)组织火案调查,每有1起达到立案调查的森林火灾,未组织火案调查的扣1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公安局、应急局、

    各镇(街道)

    (8)森林防火工作成效:因违规林事、农事、宗教活动、祭事、游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每起扣0.5分;因山火进城、家火上山以及输配电线路故障事故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的每起扣0.8分;对不明火因的森林火灾,每起扣0.8分;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伤亡情形的,每起加扣1分;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伤亡情形的,每起加扣2分;森林火灾受害率突破0.8‰的,扣4分。-项最高扣4分。(上述扣分项中,同一起火灾按分值重的扣分,不重复叠加扣分)

    林业园林局、农业农村局、民宗局、民政局、文旅局、电力、各镇(街道)

    (9)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其他规定情形(标准详见附件1),以及被上级主管部门约谈的,每起扣5分,最高扣12分。(该项为第(1)-(8)项外的独立扣分项)

    林业园林局、

    应急局、各镇街

    13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0

    (1)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未达标的:即发生面积较去年下降不到7%的,或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实现无疫情乡镇(拔除疫点)个数的,每项扣2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超过下达指标的扣2分;被上级主管部门约谈的扣2分,被省林业局提醒警告(包括通报)的扣1分;被市林业局通报批评的扣0.5分。本项最高扣4分。

    林业园林局

    (2)未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挂图作战的扣1分;未及时发现、准确鉴定、及时报告疫情的扣1分;未完成年度防治性采伐任务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3月底未按规定全面伐除、处理枯死松树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本项最高扣3分。

    林业园林局

    (3)相关部门未依法依规履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责任的扣1分;跨省、跨设区市违法违规调运疫木的,每起扣0.5分;发生疫木流失的,每起扣0.1分,最高扣0.5分;疫木未按规定进行除害处理的,每起扣0.1分,最高扣0.5分。本项最高扣3分。

    林业园林局

    交通局、公安局

    (4)县级行政区松材线虫病首次发现的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达到100公顷以上400公顷以下(1500株以上6000株以下)的,或松材线虫病县级发生区疫情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较上年度增加200公顷以上400公顷以下(3000株以上6000株以下)的,或县级行政区内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灾1000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灾100公顷以上的),扣8分。发生特别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和其他规定情形(标准详见附件1),扣10分。(该项为第(1)-(3)项外的独立扣分项,(1)-(4)项最高扣10分)

    林业园林局

    (5)自办防治检疫案件:查处刑事案件每件加2分,行政案件每件加0.2分。(该项为加分项)

    林业园林局

    公安局

    14

    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13

    (1)因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发生5人以上到市群体性上访,每起扣0.1分;到省群体性上访,每起扣0.2分;进京群体性上访,每起扣0.3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

    (2)因未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争议调处(仅针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

    (3)上一年度森林督查图斑更新入库率,每少2个百分点扣0.2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

    (4)当年森林督查图斑自查核实不认真或弄虚作假导致森林督查成果数据错误的,抽查检查每发现1起扣0.2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

    (5)2013-2021年度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案件未依法调查导致案件查处不到位的,根据抽查检查情况按比例扣分,最高扣2分。

    林业园林局、

    公安局、各镇街

    (6)2013-2021年度违法违规图斑要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但未按规定执行的,导致林地回收不到位、植被恢复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抽查检查情况按比例扣分,最高扣2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

    (7)森林督查工作不力、瞒报漏报、进度缓慢、质量低下等情形被上级通报或点名批评的每起扣0.4分,最高扣2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

    (8)督查检查中发现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案件未依法查处的,以及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不及时移送或符合移送要求公安部门不及时受理的,每发现1起扣0.2分,最高扣2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

    (9)上级交办、督办、环保督察、媒体曝光等违法线索未及时处理整改到位并反馈的,每起扣0.2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公安局

    (10)发生重大案件和其他规定情形(标准详见附件1),每起扣5分,最高扣10分。(该项为第(1)-(9)项外的独立扣分项)

    林业园林局

    公安局、各镇街

    15

     

    发展性指标(27分)

     

     

     

     

     

     

     

    发展性指标(27分)

     

     

     

     

     

     

     

     

     

     

     

     

     

     

    发展性指标(27分)

    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6

    (1)未完成松林改造提升任务,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2)松林改造提升合格率未达100%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4)未完成年度森林抚育任务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1分,最高扣1分。(森林抚育1300亩)

    林业园林局

    (5)未完成年度封山育林任务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1分,最高扣0.5分。(封山育林500亩)

    林业园林局

    (6)未完成重点区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1分,最高扣0.5分。

    林业园林局

    16

    推进国土绿化美化

    7

    (1)未完成年度植树造林面积任务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1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2)实施国家造林任务落地上图,按要求完成造林计划任务造林完成任务上图。未按时完成造林计划任务上图的扣1分,未按时完成造林完成任务上图的扣1分。其中,中央财政项目、中央预算内项目,未按照国家林草项目建设要求实施落地上图的,每个项目扣0.2分。本项最高扣2分。

    林业园林局

    (3)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成效经评价验收不合格的,按比例扣分,城镇和村庄各占1分且分别计分。本项最高扣2分。(新建省级森林村庄1个)

    林业园林局

    (6)未完成纵深防护林建设任务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1分,最高扣0.5分。(纵深防护林500亩)

    林业园林局

    17

    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发展

    9

    (2)考核当年林业产业总产值完成情况,未达到增长5%目标任务的,每少0.5个百分点扣0.1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3)考核新增林下经济基地面积(按照相关林业专项资金确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率每少10%0.1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5)考核破解难题、实现创新的情况,安溪、永春、德化、南安各破解难题2个,其他县(市、区)各破解难题1个,没有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最高扣0.5分。

    林业园林局

    (6)考核新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包括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情况,南安、安溪、永春、德化应各新建10个以上,洛江、惠安应各新建2个以上,其他县(市、区)应各新建1个以上,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最高扣1.5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道)

    (8)保持省级以上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数量未达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最高扣0.5分。(省级以上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个)

    林业园林局

    (9)建设林产工业重点县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扣0.5分。(建设林产工业重点县1个)

    林业园林局

    18

    森林资源监测监管

    5

    (1)应用护林员巡护系统开展护林巡护工作,按选定月份计算巡护率,未达100%的按比例扣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道)

    (2)森林督查等发现的案件总数量较上年度增加的,每多1个百分点扣0.1分,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各镇(街道)

    (4)强化对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每个护林网格均有相应的林长和护林员,网格林地覆盖未达100%的,扣0.5分;现场核实中抽中的护林员对管护业务不熟悉或职责不明确的,每个护林员扣0.1分,最高扣0.5分。本项最高扣1分。

    林业园林局

    (5)县级未完成护林巡护调度指挥中心建设任务的扣1分。

    林业园林局

    19

     

     

     

    机制举措创新和突出工作成效(+5分)

    宣传报道

    +1

    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福建省林业局网站)宣传报道林长制工作经验做法(不包括工作动态)的,每篇+0.2分,最多+1分。

    林业园林局

    20

    林长制示范区创建

    +1

    有开展林长制示范区创建,示范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主导作用发挥充分,无森林火灾、无涉林案件发生,在县(市、区)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1分。

    林业园林局

    21

    其他工作机制举措创新和突出工作成效

    +3

    1)县级重大工作措施或突出工作成效在全国产生影响的、受到省总林长批示肯定的、或在省总林长参加的全省性会议上典型发言的,+3分;受到省副总林长、市林长批示肯定的,或在省副总林长、市林长参加的全省(市)性会议上典型发言的,+2分;受到市副林长批示肯定的,或在市副林长参加的全市性会议上典型发言的,+1分。

    2)县级重大工作措施,在全国发文推广的,+3分;全省发文推广的,+2分;在全市发文推广的,+1分。

    3)强化执法监督、夯实基层基础受到表彰的,其中: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地厅级+1分。(1)-(3)项最高+3分。

    林业园林局

    备注:考核评分细则中下划线部分为主要指标目标值、部门或考核内容

     

     

     

     

     

     


     

     

     

     

     

     

     

     

     

     

     

     

     

     

     

     

     

     

     

     

     

     

     

     

    抄送: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市林长制协作单位。

    晋江市林长办公室                          202211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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