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2-2420-2022-00011
    • 备注/文号:晋绿办〔2022〕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8
    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造林绿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时间:2022-03-01 20:49

    晋绿办〔20223

     

     

    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造林绿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晋江市2022“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加快推进美丽晋江、绿色晋江建设,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实施高质量造林绿化,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营造林各项工作,现参照福建省、泉州市相关文件和相关技术规程,制定造林绿化建设管理相关技术要点,具体如下:

    一、重点区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一)沿海防护林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通过断带补齐,外延加长、加宽、加厚、加密等措施,形成连带、连片和连网的防护林体系。继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提升,重点推进“四旁四地”绿化。

    1.绿化位置:在村庄居住区内科学规划实施,主要利用“四旁”地开展绿化美化,尽量成片、成带、成景。

    2.苗木标准。选用优良品种品系、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2年生以上袋装容器大苗(容器袋直径12 cm),尽量选用本地苗木,就近起苗调运。

    3.造林密度。新造:每亩种植阔叶景观树种110株,且均匀分布。改造:每亩套种阔叶景观树种42株以上,实行带状、块状种植;对林中林缘分散细小空地、不规则地、跳跃地等,可见缝插绿,按种植株数折算成相应面积。

    4. 栽植要求。在上年秋、冬季或造林前一个月完成林地清理和整地挖穴。采用带状、块状整地,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60cm (面宽) x50 cm (穴深) x40 cm (底宽)以上,造林当年 每穴施基肥(有机肥) 2公斤,第二年结合抚育追肥1次,每年抚育2次,连续抚育管护3年。

    (二)小流域重点区位、绿色通道

    1.任务要求。注重成片,尽量连片连带,要求每条带长度不小于1公里,在前沿300米宽度范围内新造、改造面积达到30%以上。

    2.树种选择。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常绿与落叶镶嵌,打造地带性植被为主体的森林生态景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可以根据当地建设总体环境、区域特点等,合理选择森林景观树种,彰显地方风格和地域特色。

    3.苗木标准。选用优良品种品系、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2年生以上袋装容器大苗(容器袋直径12 cm),尽量选用本土苗木,就近起苗调运。

    4.造林密度。新造:每亩种植阔叶景观树种110株,且均匀分布。改造:每亩套种阔叶景观树种42株以上,实行带状、块状种植;对林中林缘分散细小空地、不规则地、跳跃地等,可见缝插绿,按种植株数折算成相应面积。

    5.栽植要求。在上年秋、冬季或造林前一个月完成林地清理和整地挖穴。采用带状、块状整地,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 60cm (面宽) x50 cm (穴深) x40 cm (底宽)以上,造林当年 每穴施基肥(有机肥) 2公斤,第二年结合抚育追肥1次,每年抚育2次,连续抚育管护3年。

    二、松林改造提升

    1.松林皆伐改造、带状采伐改造以及择(间)伐抚育改造建设要求,按照《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闽林文〔2020116号和《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技术要点(试行)》(闽林〔20215号)执行。

    2.关于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建设任务。松林皆伐改造、带状采伐改造归属植树造林内容,松林择(间)伐抚育改造归属森林抚育内容,二者性质不同,建设任务不能互抵。

    三、其他更新造林

    (一)适用范围。适宜造林地段的无林地造林、迹地人工更新、四旁植树和林冠下造林。

    (二)造林设计。造林作业设计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将林业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总体设计等规划设计文件付诸实施,指导施工作业的技术性文件,是林业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环节。

    (三)树种选择。营造农田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的主要树种应具有树体高大、树冠适宜、深根性等特点。风沙地、盐碱地和湿地的树种应分别具有相应的抗逆性。经济林应根据适地适树、优质丰产高效的原则,按经营方向和市场需求选择当地生产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树种。

    (四)种子和苗木选择。应采用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标签且质量检验合格的种子、苗木。禁止使用携带林业有害生物的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优先采用优良种质材料培育的优质壮苗。

    (五)造林密度。防护林、乔木经济林、灌木和矮化经济林、木质能源林可适当密植,培育大径材或不间伐的用材林、油料能源林可适当稀植。护路林可以林木完全舒展的最大树冠为间距,特种用途林按特殊要求确定,风景林可按林木完全舒展的最大树冠为间距。

    (六)造林季节。杉木、柳杉、建柏、国外松、阔叶树、竹类等主要树种造林,均可从冬季造林延续到春季。雨季造林,适宜小粒种子播种造林,桉树、木麻黄、相思树、丛生竹等,可选择雨季(4月~5月)造林。部分阔叶树的植苗造林;或种粒大、种壳硬、休眠期长、种子不耐贮藏的树种,可在秋季播种造林。进入秋冬小阳春时节,土壤墒情好时,均可造林。可种植针叶树、阔叶树、竹类。冬季造林应注意防止冻害和寒害

    (七)林分修复

    1.修复方式。利用原有林间空地或择伐部分枯死木、濒死木和生长不良木获取造林空间进行补植补造,对现有林分采取劈杂、施肥等抚育措施促进林木生长,逐步形成复层混交林分;补植宜采用植苗方式。

    2.树种选择。选择耐庇荫的珍贵树种,能够在林冠下正常生长发育,并能与已有林木形成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3. 补植株数与补植点。补植点宜配置在林间空地、林木分布稀疏处。

    4. 整地与栽植。宜采用穴状整地,在穴状整地前可在穴的周边适当进行林地清理。植苗造林宜采用挖穴栽植。

    5. 抚育管理。对补植林木、以及现有林木开展劈杂、修枝、施肥等抚育措施,促进林木生长。

    (八)未成林抚育管护

    1.松土除草和劈草抚育。每年锄草松土 12 次,先劈草抚育而后块状锄草松土,深度 5 cm10 cm,掌握里浅外深,并挖掉茅草兜,在对原造林穴进行扩穴。锄草松土时间宜选择在 5 月至 6 月和 8 月至 9 月进行,造林当年上半年不宜松土。在锄草松土23年后改用劈草抚育,每年12次。

    2.施肥。造林前应施足基肥,造林当年和翌年追肥 12 次。经济林应加强水肥管理,山地建园应多施有机肥,以改良土壤。

    3.间苗、定株与补植。播种造林在苗木出土后一个生长季或一年,可进行间苗,在成林期末定株。造林成活率不合格的造林地,应尽可能在当年补植、补播或翌年春天补植。幼林生长差或难以郁闭成林的,可实施混交改造。

    4.幼树管理。播种造林和丛植造林应适时间苗,播种造林和丛植造林应适时间苗,使单位面积株数达到合理密度的要求。因干旱、冻害、机械损伤以及病虫兽危害造成生长不良的,可采用平茬复壮。造林密度过大或人促天然更新,应酌情实施透光抚育。

    5.幼林保护。新造林要进行封禁保护,禁止进入林地活动。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措施同步。重点项目造林应修建林道和护林小道。每公顷林道密度达到 10 m 以上,护林小道 20 m 以上。

    (九)造林成效评价

    1.无迹地造林、迹地人工更新质量评价造林成活率等于成活株树/造林设计株树*100%。造林成活率大于等于 85%合格,大于等于 41%且小于 85%补植,小于 41%重造。

    2.林分修复补植成活率:实际人工补植的苗木成活株数与设计补植株数的百分比。同时符合作业设计施工率达到 95%以上,补植成活率达到 85%以上,造林作业未对现有林木造成破坏为合格小班。

    3.四旁植树成活率:成活株数与实际造林株数的百分比。评定单位年度四旁植树成活率 85%以上时,实际成活株数即为四旁植树有效株数。评定单位年度四旁植树成活率在 85%(不含)以下时,将四旁植树总株数与实际成活株数的差值,作为四旁植树需补植株数。四旁植树35年后,保存株数与当年度植树株数的百分比。

    四、森林抚育

    (一)森林抚育目标。改善森林的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果,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促进森林、林木生长发育,丰富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健康。

    (二)森林抚育方式确定原则

    1.幼龄林阶段需要确定目的树种和培育目标,天然林或混交林进行透光伐抚育,人工同龄纯林(针叶纯林)适用于疏伐抚育,必要时进行补植。

    2.中龄林阶段适用于进行基于林木分类(或分级)的生长伐,必要时进行补植,促进形成混交林。

    3.只对遭受自然灾害显著影响的森林进行卫生伐。同一林分需要采用两种及以上抚育方式时,要同时实施,避免分头作业。

    (三)补植。人工郁闭成林后的第一个龄段,目的树种、辅助树种的幼苗幼树保存率小于80%;郁闭成林后的第二个龄级及以后各龄级,郁闭度小与0.5;卫生伐后,郁闭度小于0.5的;含有大于25平方米林中空地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进行补植。

    (四)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在以封育为主要经营措施的复层林或近熟林中,目的树种天然更新等级为中等一下、幼苗幼树株树占林分幼苗幼树总株数的50%以下的,且依靠其自身生长发育难以达到成林标准的,可采用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五)修枝。珍贵树种或培育大径材的目标树,高大且其枝条妨碍目标树生长的其他树可采用修枝。

    (六)浇水400mm降水量以下地区的人工林或400mm降水量以上地区的人工林遭遇旱灾时可采用浇水。

    (七)施肥。用材林的幼龄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可施肥。

    五、封山育林

    重点对郁闭度0.5以下的低质低效林实施封山育林,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图、表、册一致,并落实护林员。

    六、林业碳中和试点

    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目标,造林示范片要求选用高固碳树种的良种壮苗,采用不炼山粑带造林等高固碳造林方式;要求采取符合地方典型森林类型的森林经营方式,如乔灌草相结合、补植套种速生互生共生树种等。

    七、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

    1.省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的评价指标要求,按照《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评价指标表的通知》(闽绿委〔20216号)执行,详见《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印发省级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评价指标表的通知》(晋绿办[2021]9号)文件。

    2.森林覆盖率。我市属非山区区域,森林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覆盖率需达到30%以上,乡镇建成区(近期规划)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森林村庄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庄居住区林木覆盖率达20%以上。

    3.森林保护。森林乡镇、森林村庄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影响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重大林业有害灾害和森林火灾。

    八、“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一)任务要求。选择我市基础条件好、组织保障强的现各类公园、山体、森林景点等进行“互联网+义务植树”提升改造,通过设置义务植树尽责分区、建设科普宣教系统、组织开展各类尽责活动等,打造宜劳、宜教、宜游一体化义务植树基地。

    (二)基础条件。交通便利,面积相对集中,具备常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形式管理办法》规定的8大类尽责形式中5类以上的活动条件,原则上单次接待能力不低于50人,年接待能力不少于1000人(次)。

    (三)建设内容。选择建设造林绿化区、抚育管护区、认种认养区、自然保护区、设施修建区等5类及以上尽责分区,设置分区标识牌和树木标识牌。组织各类尽责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场次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尽责活动,颁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

    九、市级财政补助

    晋江市2022年度造林绿化项目补助办法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22“全民动员,绿化晋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2145号)执行。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上报的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绿化办,由市绿化办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检查验收形成最终验收结论,按照验收的补助标准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市级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各建设单位。对镇、村造林绿化工程,严格执行工程招标和苗木采购相关规定,造林绿化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

     

    附件:泉州市造林推荐树种名录

     

     

     

    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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