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2-0101-2020-00002
    • 备注/文号:晋园林〔2020〕1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6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时间:2020-02-14 09:27

    晋园林〔2020〕11号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保护地管理单位: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20〕1号)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涉林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把配合做好疫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大事抓紧抓实,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制定周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监测防控措施到底、到边、到人,在关键时刻体现担当作为、体现执政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强化巡护看守责任,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各镇(街)、保护地管理机构要落实属地巡护看守责任,增派力量对辖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地、候鸟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等加密野外巡护,督促护林员加大巡查。彻底清除网、套等各类非法猎捕工具,从严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全面加强野外巡护,组织护林员、保护地巡护人员等密切监测、收集野生动物活动情况。发现野生动物活动有异常或死亡等情况的,要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采样检测、消毒、隔离等防疫措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各镇(街)、保护地管理机构务必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要加强执法监管,主动配合公安、林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酒楼会所、农家乐、车站及周边等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重点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贩卖和滥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坚决阻断动物性疫情在野生动物、畜禽和人之间相互感染的渠道。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各镇(街)、保护地管理机构要加强舆情监控和正面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LED等,广泛、深入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养成文明消费观,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不文明行为,防止谣言和不实信息传播。

    五、强化信息报送,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各镇(街)、保护地管理机构要指定专人加强信息报送,防控工作情况每日下午3:40前通过政务网报市林业园林局,林业园林局汇总上报上级(详见附件2)。要督促辖区野生动物驯养场所加强消毒灭源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健康意识,致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及经营加工单位的一封信要发放到相关养殖经营单位(详见附件4)。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林业部门、森林公安举报电话:0595- 85678110、0595- 85609677。

     

    附件:1.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陆生野生动物管控领导小组

    2.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表

    3.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

    4.致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及经营加工单位的一封信

    5.倡议书

    6.晋江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情况表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2020年1月26日        

     

    附件1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陆生野生动物管控领导小组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切实落实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野生动物管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王清龙   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局长

    副组长:洪海港   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蒋灿阳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柯晓峰   市公安局沿海森林派出所所长

     员:王剑平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

    许永旺   市林业资源管理中心科员(正股级)

    王声钇   市公安局沿海森林派出所副所长

    黄炳新   市林业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

    吴锟福   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林业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序号

    活动形式

    统计数据

    1

    监管执法

    开展执法行动   次,出动执法人员    人,检查市场、餐饮、养殖场等场所    个,查获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案件     起,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件,行政处罚       起,刑事立案       起。

    2

    巡查监测

    开展巡查人员    人,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   起。

    3

    科普宣传

    开展活动    场次,展板   块,张贴标语、悬挂横幅   条。发放宣传材料   ,出动宣传车   次。

    4

    媒体报道

    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宣传报道    次(篇)。

    5

    其它活动

     

    合计

    全市有       单位开展活动   次,共计      人参与。

    注:如果某项活动没有开展,则在表中以0”显示,要求每日下午340点报送市林业园林局  电话:0595-85678110)。

     

     

    附件3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

     

    1、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

    2、鸟是害虫的天敌 鸟是人类的益友。

    3、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4、严禁餐桌上吃“野味”!

    5、依法严厉打击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6、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7、善待动物,和谐生存。

    8、拒食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9、保护野生动物,不打鸟捉蛇、捕青蛙。

    10、尊重生命,从善待小动物开始!

    11、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善待动物,珍爱每一种生命!

    12、保护野生动物光荣,虐待野生动物可耻。

    13、爱鸟护鸟是人类的美德。

    14、依法查处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15、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附件4:

     

    致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及经营加工单位的一封信

     

    您们好!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养殖业健康发展,特提请广大野生动物养殖户协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敬请全市广大野生动物养殖及经营加工单位要增强防疫意识,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健康养殖理念,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二、各野生动物养殖及经营加工单位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遵守陆生野生动物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动物检疫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私自出售、收购、运输、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对所养殖得野生动物的监测和卫生管理,落实疫病防控应急措施,如有发现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死亡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动物疫病,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时刻注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用你的热情和真诚,共同打造美丽家园、共同促进野生动物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2020年1月26日

     

     

    附件5:

    倡议书

     

    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流行,让人们再次把注意力集中在野生动物身上。众所周知,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起着十分重大的作用。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人类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为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积极应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共建生态安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我们倡议:

    一、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管住自己的嘴,倡导健康饮食新风尚。

    二、非必要情况下,拒绝直接接触野生动物,与其保持安全距离。

    三、遇到需要进行救护的野生动物,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或野生动物救护机构报告。

    四、发现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市场和违法行为,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或执法部门举报。

    五、加大公众宣传力度,每人从自身做起,让野生动物保护深入人心。

    让我们携手,为保护野生动物做出不懈努力!生态环境将因您的参与而变得健康、美好!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2020年1月26日


    附件6:

    晋江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类别

    证号

    批准机关/时间

    养殖经营的种类、数量

    地址

    负责人

    备注

    1

    晋江市陈埭镇天传鸟业养殖场

    驯养繁殖

    闽林驯繁(2015-17)号

    省林业厅
    2015.12

    鹦鹉459

    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

    林某

     

    2

    晋江市七彩龙鸟类经营部

    驯养繁殖

    闽林驯繁(2016-11)号

    省林业厅
    2016.09

    鹦鹉120

    晋江市永和镇坂头西堡村

    蔡某

     

    3

    晋江英林洪氏龟养殖场

    驯养繁殖
    经营加工

    闽(晋)林驯繁第(2016-01)号

    晋江市农业局
    2016.09

    淡水龟400

    晋江市英林镇钞井村英井大道西8

    洪某

     

    4

    晋江市龙湖镇华瑞鸟店

    驯养繁殖

    闽林驯繁(2016-16)号

    省林业厅
    2016.10

    鹦鹉60

    晋江市龙湖镇曾厝村东区8

    洪某

     

    5

    晋江市安海镇大鹏鸟店

    驯养繁殖

    闽林驯繁(2017-12)号

    省林业厅
    2017.04

    鹦鹉24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安平嘉英小区B1号站

    肖某

     

    6

    晋江市青阳春风园艺经营部

    经营加工

    闽(晋)林动营第(2017-01)号

    晋江市农业局
    2017.07

    鹩哥3、白文鸟10、灰文鸟8只、虎皮鹦鹉30、牡丹鹦鹉15、玄凤鹦鹉6

    晋江市青阳街道曾井东二区150

    胡某

     

    7

    晋江市龙湖镇陆福鸟店

    驯养繁殖

    闽林驯繁(2017-34)号

    省林业厅
    2017.08

    鹦鹉30

    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仑上村西区22

    洪某

     

    8

    晋江市磁灶镇谢桂清山珍牲畜经营部

    经营加工

    (泉)林许(20192

    泉州市林业局2019.04

    滑鼠蛇肉、眼镜蛇肉

    晋江市磁灶镇洋尾村长美街东45

    谢某

     

    9

    吴启辉

    驯养繁殖

    闽(晋)林驯繁第(2019-01)号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2019.12

    平胸龟20、黄缘闭壳龟2、普通草龟4

    磁灶镇三吴村中路北七号

    吴某

     

    10

    晋江市敏月公园动物园

    驯养繁殖和观赏展览

    林护许准(20112404

    国家林业局2011.11

    东北虎2、黑熊1、弥猴8、孔雀7、梅花鹿1、白孤2、赤了孤1、毫猪4、鸸鹋1、蟒蛇10

    晋江市敏月公园

    章某

     

    11

    晋江市陈埭镇君坤餐饮店

    经营加工

    (泉)林许(20201

    泉州市林业局2020.01

    滑鼠蛇肉、眼镜蛇肉、眼镜王蛇肉

    陈陈埭涵口村鞋都路14 0123

    洪某

     

    12

    晋江市金井镇丛林宠物商行

    驯养繁殖

    (闽动植)林许(202012

    省林业局
    2020.01

    鹦鹉

    金井镇洋下村

    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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