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绿办〔2019〕11号
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组织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美化,营造新时代全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的通知>》(闽绿委[2019]10号)文件精神,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是在春节前后,结合我市“人居环境整治”和“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活动,通过向群众赠送树苗、开展现场植绿等方式,鼓励引导群众开展身边增绿、见缝插绿、为家乡故土增绿添彩活动,倡导群众用实际行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植绿护绿、共建共享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下旬至2020年2月8日
三、活动步骤
(一)活动发起(2019年12月下旬开始)
通过新闻媒体刊发倡议书、微信公众号推送报名小程序、集中活动仪式上宣读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发起活动倡议,大力宣传“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意义、内容和参与方式,以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网络报名(2019年12月下旬-2020年1月15日)
省级开展活动启动仪式后,在晋江经济报等门户网推送全省统一的活动网络报名小程序以及活动Logo标识,号召返乡乡贤、学生、志愿者及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报名。通过点击进入报名小程序,可以根据春节回家的地点选择晋江市参与活动。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
(三)赠送树苗(2020年1月21日至1月28日)
1、赠苗时间:按照省里规定,全省统一赠苗时间确定在2020年1月21日、22日(农历十二月廿七、廿八)和1月27日、28日(农历正月初三、初四)。
2、登记发放。网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的群众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赠苗发放点领取树苗,每人3株。
(四)现场活动(2020年1月中旬)
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活动,本着“宜居城市”建设理念,选择1个有代表性公园作为开展活动启动仪式场所并现场开展植绿活动,发挥示范引领推动作用。
(五)发放“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电子纪念证书”
领取树苗后,自行种植在房前屋后或村庄“四旁”,并拍照(与所栽植树苗合影)上传活动报名小程序,生成“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电子纪念证书”,所栽树苗权属归植树人所有,提升公众的参与感、获得感、价值感和幸福感。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落实“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的具体举措和有力抓手,动员本辖区群众、侨胞、学生等各界返乡人士积极参与活动,从真正意义上把绿色环保的生活态度融入到市民生活中。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人员责任到位、苗木保障到位、活动组织到位。
(二)落实苗木保障。苗木由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结合群众栽植意愿,选择樟树、柠檬、茶花等乡土景观树、果树苗木为主,不得使用截冠、截干苗、疏枝苗,苗木地径3cm左右。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镇(街道)、绿化委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载体,多形式、多角度,广泛宣传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重大意义,使每个公民树立起参加义务植树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发广大群众广大群众加入活动宣传行列,通过抖音视频、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展示参加“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的风采。
(四)做好技术指导。市林业部门要采取在发放苗木同时,加强苗木品种介绍、栽植、养护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确保种植成活率和活动成效。
(五)按时报送材料。各镇、街道要跟踪辖区内领取苗木群众的种植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市绿化办报送有特色、有影响、有亮点的信息。市绿化办将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汇总上报省绿化办。(联系电话:0595-85605787,电子邮箱:jjlyjs@126.com)
附件:“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宣传标语
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