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36-1810-2022-10004
- 发布机构: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按照晋江市政府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分解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关切,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2021年全年我局制作、获取政务信息总数347条(含地震办制作、获取信息),其中:主动公开33条,占10%;依申请公开262条,占75%;不予公开52条(含地震办14条),占15%。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发布灾害警示信息。一是主动公开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信息,发布《晋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转发《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晋江市地震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地震办地震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等三份文件;二是密切关注各地汛情、震情和其他灾情,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2021年全年在“晋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灾害预警信息1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送事故警示34条。
(二)公开通报事故查处和安全隐患信息。一是对“泉州星竹鞋材有限公司‘7.18’火灾事故”、“泉州泉森木业有限公司‘9.25’机械伤害事故”等7起事故进行公开通报。二是分别在“法定公开专栏”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2021年度《晋江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公示表》27条,三是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隐患排查治理145条和各类专项整治信息257条。同时从加强宣传入手,将事故典型案件分项细化,绘制成册,重点突出企业层面的警示宣传效应,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带册检查”,推动警示效果进一线、进企业、进车间。
(三)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和“双随机”抽查情况。一是分别于2021年2月26日、8月31日在晋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晋江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和2020年度决算信息。二是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专栏公开2021年上半年双随机情况,及时公布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存在重大问题、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名单。
(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把单位行政服务窗口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窗口,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同时,纳入“一趟不用跑”服务,所有服务事项全部可以通过省办事大厅办理,通过网络预审、网上办结、办理结果邮寄送达,实现群众不到窗口轻松办件。
(五)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解读相关法律法规15条。通过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公布《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加强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二是通过“民意征集”平台发布《关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加强与公众互动,增进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三是做好网上信息回复工作,2021年我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经办人员在第一时间内按要求对申请信息进行回复,并通过邮寄和发邮箱两种方式将答复结果寄送给申请人;四是发布“关于拟注销晋江市深沪水产加油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信息,切实保障公众对安全生产相关领域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不断壮大政务新媒体新平台。通过与晋江经济报、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密切沟通与合作,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定期、不定期播放、刊登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温馨提示和警示公告。配合重要活动、重要节点策划系列图说、动漫、微视频。积极运营“晋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2021年关注量3万多人,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00期,信息1382条。单日总阅读量最高达11405次,单条信息最高阅读量达9649人次,在信息公开、科普宣传、树立队伍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利用全市110部电梯、500多辆公交车循环播放公益宣传片。在中国新闻网、中国安全生产网等媒体刊登信息累计85篇、中国应急管理等报刊刊登信息累计8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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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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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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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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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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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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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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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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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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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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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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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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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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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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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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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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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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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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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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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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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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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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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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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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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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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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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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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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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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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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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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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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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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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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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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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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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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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渠道较为局限,内容较为单一;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判断信息是否公开上把握不够到位。
(二)改进情况和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公开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是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信息“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的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1.互联网
市民通过“晋江政务网”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可查阅市应急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受理”栏目可向市应急局各类政务信息公开提出公开申请,并查阅市应急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状态;为方便公众查阅相关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公共查阅点
在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中都存有市应急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众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窗口的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政务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垂询和咨询。
3.政府公报
通过《晋江经济报》、《晋江新闻》等媒体公开市应急局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还不定期出版安全宣传手册、资料免费向公众发放。同时还利用市长专线,及时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4.微信公众号
通过“晋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开我市应急管理、基层动态、政策解读和宣教培训情况,同时不定期发布安全生产知识、应急科普、事故警示,提高市民安全生产综合素质。
5.新闻媒体渠道
通过与晋江经济报、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密切沟通与合作,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定期、不定期播放、刊登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温馨提示和警示公告。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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