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9-0101-2023-00015
    • 发布机构: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8
    翁悌测《催告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3-09-08 10:10

    《催告书》送达公告

     

    翁悌测(身份证号码:35058219XXXXXX403X)

       我局对你非医师行医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晋卫医罚〔2022〕B011202号)至今尚未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20000元及自2023年3月3日至缴款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元)缴至银行晋江市分行(先到我局开具《晋江市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后到银行网点缴交)。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催告书送达后,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本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人:潘晓丰  蔡华慧

    联系电话:0595-85693352

    联系地址:晋江市迎宾路669号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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