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22
2016年度晋江市磁灶中心卫卫生院
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晋江市部门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以及《晋江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晋财〔2017〕14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磁灶中心卫生院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医院设置急诊科、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等10个临床科室及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3个辅助科室。住院部设内儿科、外科及妇产科三个病区。并于1997年7月设立张林分院。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磁灶中心卫生院 |
差额补助 |
100 |
169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磁灶中心卫生院部门主要任务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医疗与护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打造中西医品牌,实现医院升级
经过不断的研究探索, 6月15日,我院正式加挂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并成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下简称省人民医院)晋江分院。省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每周定期莅临我院坐诊,全力协助我院做大、做强心内科。
(二)深化合作内涵,拓宽合作领域
随着与上级医院帮扶协作的加深与优化,今年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泉州第一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与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合作。现我院是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泉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晋江市医院及晋江市中医院结对帮扶医院。
(三)扎实基础工作,推进服务项目
深入开展公共卫生基本工作,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2013-2015连续三个年度在晋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中取得第一名,2016年1月份代表晋江市接受泉州市卫计委检查组的督导,检查组对我院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磁灶中心卫生院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633.33万元,本年收入8885.56万元,本年支出6485.9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967.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65.17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8885.5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96.23万元,增长17.54%,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388.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3687.05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937.11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 其他收入872.98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6485.9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15.02万元,增长1.8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520.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2.23万元,公用支出352.99万元。
2. 项目支出1948.15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236.5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418.45万元,增长43.8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级科目)10.2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该项指标列支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的乡镇卫生院。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项级科目)11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1.16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较2015年度多下达公立医院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25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项级科目)199.44万元,较2015年减少5.6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经费2016年度未列入本项目。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级科目)151.76万元,较2015年增加1.79万元,增长1.18%。基本持平。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应急救急机构(项级科目)20万元,较2015年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院新开通120急救站,财政给予专项补助经费。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级科目)558.64万元,较2015年增加2.64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院在基层公共卫生项目考核获市级第一名,财政拨给的奖励金。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级科目)1.84万元,较2015年增加1.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该项目补助。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级科目)200万元,较2015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加挂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并成为省人民医院晋江分院,该项补助用于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合作共建专项经费,2015年没有该项目补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级科目)15.9万元,较2015年减少0.1万元,下降0.63%。基本持平。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18.84万元,较2015年增加18.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5年没有该项目补助。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万元,较2015年增加1400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2016年新院建设工程进入土建、二装、净化等各大工程,资金量投入较大,市财政按照建设进度及时拨给工程款。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13万元,同比下降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3%,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急救站的开通运作,抢救病人及转运病人次数增加是运行费上升的主要因素。
(三)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代表晋江市接受泉州市卫计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督导时发生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批次、接待总人数19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3%,主要是2016年我院两次代表晋江接受泉州市级、省级对基本公共卫生专项服务进行督导工作。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长0%,主要是:无。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医院目前拥有门诊楼、医技楼、病房楼及后勤综合楼等建筑,编制床位数110张,实际开放病床100张。医院共有职工170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8人。医院设置急诊科、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等10个临床科室及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3个辅助科室。住院部设内儿科、外科及妇产科三个病区。医院下设办公室、医务科、公共卫生科等11个职能科室。开展相关手术项目,为患者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达到了中心卫生院服务功能的要求。并拥有彩色多普勒B超机、全数字黑白B超机、500毫安X光机、CR放射成像系统、自动分析心电图机、B超定位体外碎石机、电子内窥镜、骨密度监测仪、多普勒胎心仪、麻醉呼吸机、监护仪、呼吸机、电除颤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液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血凝仪等先进医疗设备。
2、项目基本情况。在普通居民的基础上,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重症精神病为重点人群,掌握居民健康信息。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1、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执行,建立各项制度。
2、项目财务管理状况(包括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等)。总投入558.64万元。实际支出558.64万元。资金到位558.64万元,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以及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上级定期检查工作情况。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环境影响、可持续影响等情况);为全镇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群众对部分服务项目如建立档案、健康体检等意识淡薄,不重视、不配合,入户服务存在困难。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48.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1.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2-3.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2-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2-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2-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2-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2-9.2016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10.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6年晋江市磁灶中心卫生院决算表2018040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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