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8-0830-2024-00026
- 备注/文号:晋文体旅〔2024〕3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文体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1
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安排,决定调整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小组人员,确保“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具体名单如下: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惠琼(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蔡朝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桂国(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张贵锋(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绍萍(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燕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罗 辉(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孙淑华(办公室主任)
吴丽佳(公共文化和艺术科副科长)
孙玉文(文物保护科副科长)
许荣鑫(市场管理科副科长)
李少侠(市场管理科科员)
张海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高 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王燕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文体旅行业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实,研究“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贯彻落实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工作督促检查以及其他应当由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的事宜。
二、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小组
组 长:蔡惠琼(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蔡朝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桂国(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张贵锋(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绍萍(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燕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罗 辉(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黄飞黄(政策法规和安全科科长)
吴丽佳(公共文化和艺术科副科长)
孙玉文(文物保护科副科长)
许荣鑫(市场管理科副科长)
李少侠(市场管理科科员)
任 雪(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王雅露(政策法规和安全科科员)
本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文体旅行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监督审核工作,小组成员任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执审分离制度,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四级审批制,即案件承办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政策法规和安全科分管领导)。涉及重大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实行五级审批制,即案件承办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政策法规和安全科—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政策法规和安全科分管领导)。
三、工作职责
依法查处公共文化、非遗、文化市场、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按照执法工作要求,随时进行、及时到位开展文体旅行业执法工作;在文体旅行业执法中要严格执行文体旅行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在开展文体旅行业执法中,要文明执法、严以律己、秉公执法、以身作则,不得徇私舞弊,确保文体旅行业执法工作开展公开、公正、公平。
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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