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8-1203-2024-00016
- 备注/文号:晋文旅〔2024〕3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文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3
文旅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队):
现将《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3日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排查整治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文旅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各科级领导干部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落实每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机制,并经常性开展指导调研。(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持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履职述职内容。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单位)
4.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文旅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局属单位树牢安全理念,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单位、文旅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对文旅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文旅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娱乐场所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
6.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增强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管合力。对涉及文化和旅游的新兴业态,依据法律和自身职能厘清安全管理责任边界,守好底线,并配合市安办细化有关部门责任链条分界点、衔接点,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做好人流管控、安全防范,针对涉水、滨海旅游景点,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警戒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安全巡查和宣传引导。(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
三、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整治
7.做好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在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
8.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 ”,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旅游交通数据共享,加强数据协同联动工作。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持续推动安全带提示贴和宣传视频的推广应用,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责任单位:旅游行业管理科)
9.做好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文旅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演练。组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治理行动,及时督促整改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风险隐患,对确需设置防盗窗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从内部可以快速开启的应急逃生窗口,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会同消防部门督促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落实《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配合消防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级旅游民宿的火灾风险防控。落实电动车和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
10. 开展消防安全“一部门一行业一场所”整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主动履职,发挥条线监管作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公共文化场所、歌舞娱乐、游艺娱乐、文保单位、A级景区、星级酒店、民宿等场所运用明察暗访、联合检查、专家会诊等方式开展集中排查,建立“四个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将8类致灾要素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2.0版本统筹推动,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单位)
11.做好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健全玻璃栈道和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措施。指导文旅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场所内设施设备(含临时搭建舞台设施)的安全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单位)
12.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灾害防范等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和艺术科、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局属单位)
1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导旅游协会严格执行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国家标准中有关食品安全要求,做好粮食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等工作,严把准入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其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旅游行业管理科)
14.做好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推动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营业性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和艺术科、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文化市场管理科)
15.配合做好卫星遥感执法监测。重点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违法违规建设排查并开展外业核查,严厉打击“法人违法”犯罪。加快推进全省文物系统安全监管智慧平台建设,指导地市开展本级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文物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文物安全三防工程,提升技术防范水平。(责任单位:文化遗产科、文保中心)
16.督促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深入开展文物行业三年整治
本攻坚行动,2024年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市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并完成备案公示。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和督查,促进文物安全工作的终端落实。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强文物安全检查,落实文物安全责任。(责任单位:文化遗产科、文保中心)
17.进一步深化“文物保险+”创新模式。推广文物安全工作典型案例示范作用,不断提升福建文物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落地,处置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责任单位:文化遗产科、执法大队、文保中心)
18.做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督查和专业化检查,完善隐患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提高举一反三自查自改能力。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单位)
四、强化安全综合治理
19.做好反恐怖工作。督促7个重点反恐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反恐怖工作制度机制,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涉恐隐患自查自纠,配合公安部门对文旅经营场所落实反恐责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责任单位: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旅游行业管理科)
20.抓好禁毒及反酒驾醉驾工作。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惩治娱乐场所涉毒工作,要求娱乐场所业主坚守娱乐场所不制作、不销售毒品,不纵容、不容留毒品违法犯罪分子的底线。加强反酒驾醉驾宣传,加大查处娱乐场所超时营业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管理科、执法大队)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1.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2024年固本强基行动。坚持以“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为目标导向,持续完善“1+5”常态化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优化“33456”工作法,在全覆盖推进文旅企(事)业单位落实年度达标自评的基础上,逐步向中小微企业延伸开展达标评审,完成2家标杆企业、10家评审达标企业、40个示范岗位创建,在星级酒店组织召开1次本行业系统全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22.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并加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推动有关主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单位)
23.强化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建立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归集,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分析,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单位)
24.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单位)
2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提示。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持续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提醒,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和在线旅游企业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引导,持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增强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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