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8-0101-2024-00009
- 备注/文号:晋文旅〔2024〕1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文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5
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队):
为积极推动文旅产业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我市文旅产业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数字文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晋江市数字文旅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蔡惠琼 市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施清凉 市文旅局党组成员、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主任
陈欣欣 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朝阳 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桂国 市文旅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张贵锋 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绍萍 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燕瑜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蔡经雄 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和省委省政府、文旅厅、泉州市委市政府、泉州市文旅局、晋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的战略部署;
2.积极对接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政府等支持全市数字文旅建设;
3.研究制定推动数字文旅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
4.统筹协调数字文旅融合与提升工程、文物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史桂国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张绍萍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局机关各科室(队)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全市文化和旅游信息化、数字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数字文旅基础性公用平台或功能模块建设;
2.负责数字文旅工作涉及局机关、直属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协调,推动相关项目的落实;
3.负责协调局机关、直属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审批管理和数据资源汇聚应用工作;
4.负责加强与数字文旅工作有关的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5.统筹协调数字文旅标准体系建设、文旅数据安全保障、科技创新等工作;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文旅领域的数字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一)政务服务数字化工作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陈欣欣
副组长:孙玉文、孙淑华
成员单位:文化市场管理科、办公室
2.主要职责
用好数字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实现全省文旅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跨省通办、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办事标准“五级十五同”,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深入推进数字政务服务改革,大力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全面提高文旅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
(二)公共服务数字化工作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施清凉
副组长:吴丽佳、施毓箴
成员单位:公共文化和艺术科、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晋江市图书馆、晋江市文化馆
2.主要职责
继续实施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化服务发展,提供云直播、云展览、云阅读、云视听等服务,提升全民阅读服务和艺术普及数字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字资源建设力度,丰富公共文化数字内容供给。指导各级各类美术机构按标准采集和报送藏品数据,形成美术作品数字资源基础数据库。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打造有影响力的公众号,培养具有高粘性的“粉丝”文化社群。鼓励与企业合作,探索有声图书馆、文化馆互动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管理水平,提升旅游公共设施服务品质。探索在文旅公共服务场所搭建数字化线下体验场景。加强面向困难群体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三)行业治理数字化工作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陈欣欣
副组长:孙玉文、黄飞黄
成员单位:文化市场管理科、旅游行业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主要职责
指导落实网络演出剧目、线上旅游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行业管理,推动完善文旅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加强文旅消费新场景一体化监管,探索建立文旅行业数字化信用评价体系,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产业发展数字化工作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蔡朝阳
副组长:施毓箴
成员单位: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
2.主要职责
推动文化和旅游机构与平台企业合作,促进数字文旅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探索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推动文旅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文化设施、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街区园区、商业空间搭建数字化线下体验和消费场景,培育沉浸式等新型文旅业态。引导文旅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强与数字文旅企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推动重点企业加快上市进程,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独角兽”“瞪羚”数字文旅企业,构建梯度发展格局。培育一批数字文旅产业基地(园区)等。
(五)文艺数字化工作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施清凉
副组长:吴丽佳
成员单位:公共文化和艺术科、晋江市高甲柯派表演艺术中心、晋江市掌中木偶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晋江市大剧院
2.主要职责
支持重点国有文艺剧团数字化转型和跨界融合试点,推进传统戏曲数字化保存,搭建数字化线下体验和消费场景,拓宽舞台艺术数字内容分发渠道,探索舞台艺术数字化传播方式,延伸网络艺术阵地,打造“云”演艺品牌。探索建设数字化智慧剧场,推进剧场内新型交流方式与新型交互体验,应用多媒体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手段,创新数字化展览展示方式。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施清凉
副组长:陈君兰
成员单位:文化遗产科(含非遗中心)、文化馆
2.主要职责
推动非遗馆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建立开放性的非遗 数字资源展播机制。推进非遗馆搭建线下数字化体验和消费场景,推动数字化非遗馆建设。推进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数字化展示应用。运用数字化手段促进非遗传播,举办“非遗购物节”等宣传和消费活动。
(七)宣传推广数字化工作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施清凉
副组长:施毓箴、孙淑华
成员单位:市文体旅融合专班、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办公室
2.主要职责
以“清新福建”、福文化、“宋元中国 海丝泉州”、“大美晋江”品牌为核心,用好抖音、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新媒体营销推广的支持力度,实施融合营销,完善文旅品牌,形成品牌营销矩阵,扩大品牌营销覆盖面、影响力和知名度。与知名互联网主流媒体、社交新媒体加强合作,引入优秀策划团队,每年策划有影响力的创意营销活动。利用客流统计、游客画像、算法推送、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强化主题策划,精准推送文旅产品和路线,提高营销触达率和转化率,持续开展新媒体推广,依托主流媒体以及海外宣传渠道,推广晋江文化标识,讲好晋江文旅故事。
(八)资源开发数字化工作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蔡朝阳
副组长:施毓箴
成员单位: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
2.主要职责
组织景区、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福建“金牌旅游村”等旅游服务场所和重点乡村旅游地区,开展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建设。依托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展数字文创产品开发与利用,搭建线下数字化体验和消费场景。加强省地一体化景区视频监测平台提升建设、日常运维和业务应用。
(九)文物数字化工作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施清凉
副组长:陈君兰
成员单位:文化遗产科、晋江市博物馆、晋江市文物保护中心
2.主要职责
推动博物馆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持续开展博物馆文物、展览数据采集工作,推进馆藏文物数据开放共享。对重点文物进行数字化活化展示,扩宽博物馆数字文创服务领域,利用博物馆搭建数字化线下体验和消费场景,推进虚拟数智人、线上博物馆、虚拟展示馆等应用的设计、开发和建设。建设完善文物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逐步建成福建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文物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运用,构建科学、先进、高效的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实施文物安全精密智控工程,建立覆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视频监测预警系统,实现远程监管、消防物联网监控和文物安全监管人员智能巡检,全面提升文物防火、防盗、防雷、防虫、防淹等应对能力,形成安全坚固的文物防御体系。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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