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8-2420-2023-00026
    • 备注/文号:晋文旅〔2023〕4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文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1
    关于举办晋江市旅游推荐餐厅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5-11 16:05

    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推动我市文体旅融合发展,完善我市旅游配套服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形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推荐餐厅评选活动,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并发动相关企业参评。

      附件:1.晋江市旅游推荐餐厅评选活动方案

      2.晋江市旅游推荐餐厅申报表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晋 江 市 商 务 局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

      晋江市旅游推荐餐厅评选活动方案

      为推动我市文体旅融合发展,完善我市旅游配套服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形象,举办晋江市旅游推荐餐厅评选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晋江市商务局、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晋江旅游协会、晋江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二)组委会:负责赛事统筹与具体执行。

      (三)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评审、评定工作。

      二、参评范围及类别

      在晋江辖区范围内经营的星级酒店、非星级酒店、酒楼、餐厅、闽南特色美食店均可参加旅游推荐餐厅的评选。

      三、评选名额和条件

      (一)名额:本次评选旅游推荐餐厅30家。

      (二)条件

      1、证照有效齐全并亮证经营,营业2年以上,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在C级(含 C级)以上,近1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2、有固定商号或店名,有固定营业场所,能够同时容纳旅游团队用餐5桌以上(每桌10人以上),停车场所距离营业场所100米以内,能同时停放3-5部旅游大巴;

      3、菜品具有地方特色,价格实惠,符合大众消费,在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的美誉度;

      4、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经营操作规范;

      5、店内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6、守法经营,服务规范,卫生达标。

      四、评选标准

      (一)文化特色: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店面装饰体现文化底蕴,能够有效吸引消费者。

      (二)服务设施:内外部交通可进入性好;就餐环境舒适、整洁、干净;且设置清晰、实用、美观;有男女分设的卫生间,布局合理。

      (三)食品特色:菜肴食品质量好,具有地方特色,深受顾客欢迎;不使用国家禁令食用的烹饪原料和野生动物。

      (四)服务规范:服务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服务证章;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倡导文明就餐、光盘行动、健康饮食。

      五、评选原则

      (一)坚持自愿参评。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评。参加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向承办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主动接受监管。参评单位要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

      (三)提升服务水平。参评单位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文明经商。

      六、评选安排

      (一)报名阶段(5月15日-5月26日):通过行业(或协会)发动、各镇(街道)举荐等形式,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26日

      2、申报需提交材料:

      (1)盖章扫描的申报表(见附件);

      (2)门店彩色照片(分辨率100像素/厘米以上,文件大小为15KB-30KB);

      (3)《营业执照(副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各一份,《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证》等;

      (4)按300/桌、500/桌、800/桌餐标提供旅游团队菜单或闽南特色菜每档2份菜品名单。

      3、申报方式:5月26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578671663@qq.com,邮件名称注明:申报单位名称+报名资料。纸质版报名资料在评审委员会现场踏勘时出示。

      4、申报咨询:联系人:苏珊珊,联系电话:15059821619。

      (二)资格审核阶段(5月29日-6月2日):组委会对申报名单进行审核,不符合评选条件或近1年来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取消申报资格。

      (三)评审阶段(6月5日-6月16日):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组织现场踏勘、择优评选。

      (四)授牌(6月底前):由晋江旅游协会、晋江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于6月底前授予“晋江市旅游推荐餐厅”牌匾。

      (五)奖励:获评“旅游推荐餐厅”的旅游企业,根据《晋江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加快文体旅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申请奖励。

      (六)动态管理:对获评“旅游推荐餐厅”的商家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重新评审。

      1、获评“旅游推荐餐厅”的商家经营满1年,可参加“十佳旅游推荐餐厅”评选活动,获评“十佳旅游推荐餐厅”的商家在没有更换经营范围和变更营业场所的前提下自动进入下一届“旅游推荐餐厅”评选名单;

      2、获评“旅游推荐餐厅”的商家在有效期内应积极主动参加市相关部门举办的大型美食活动。

      附件2

      晋江市旅游推荐餐厅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箱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业时间

       

      停车场面积

       

      职工人数

      

      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

      

      就餐座位数

      

      经营场所面积

      

      申请单位

      意见

      包括描述相关特色及申请理由(应承诺愿意接待旅游团队用餐、遵守行业自律公约、接受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等)

       

       

       

       

       

       

      负责人签字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意见

      

       

       

      年   月 日

      组委会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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